手机在兜里响起来。
我走进厨房,打开水龙头,简单冲洗手上的血和肉沫。
乳胶手套早破了,家里买的还是不如单位发的结实,看来我们用的东西确实和家用的不是一个规格。
那些油腻的脏污涂在手上,如果不打洗洁精,一时半会儿应该洗不干净,但是我又急着接电话,只得用油汪汪的手指按下接通键,然后将手机夹在肩头。
“还顺利吧,要我回去帮你吗?我导放人了,现在没啥事。”
“不用不用,我是专业的。”
“你的专业是剖人,又不是剁肉。
拆那些关节很费劲吧。”
白世启也是学医的,确实知道解剖和分尸是两个概念。
不过,卸骨头这种活儿,他真以为我没干过吗?我们的教科书上都写着呢,他没学到,也不是他的问题,临床不教这个。
我不知道哪生出来满足感,于是非常得意地告诉他:“我已经弄完了。
你电话来得再晚点,我都该把它们包好保鲜膜放进冰箱了。”
正在此时,手指尖传来一下尖锐的痛感,我小小地倒抽了一口凉气。
——刚才切肉的时候走神,小指被切下来一块肉,直到水冲洗上去的时候我才注意到。
这不应该,再怎么说也不应该,就算走神,我也不至于做出这么糙的活儿吧。
不过,或许是因为我人在家里,比较放松。
我在工作中是绝对不会犯这种错误的。
试想,若是皮肤上有一个小的出血点,或是更关键的,比如电流斑之类的东西,我失误的一刀可能会直接导致一个重要证据消失。
至于刚才,我只是在分一只整羊,真失误了也就失误了,就算我不小心把整只手都剁掉,也不会产生什么负面影响。
“怎么了?”
听到了吗。
“什么?”
我于是搪塞过去。
“切到手了吗?”
真敏锐啊,虽然不如我,但是你干脆也来干刑警吧。
“没有啊,为什么这么问?”
我无视手上的切口,在手心中挤上洗洁精,然后搓出泡沫,一根根手指搓过去,手指上黏腻的触感消失了。
至于切口,虽然还在渗血,但是只要在洗完手之后贴上创可贴就没问题。
“那我大概五点回去。
抱歉啊,你好不容易休息一天,我还把这种活儿扔给你。”
“你也没办法嘛,你那边的事比较急。
再说了,就算你在家,这种活儿也是熟练工来干比较好吧?我怕你切到手。
你那手可太金贵了,养菌圣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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