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第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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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博淳的肩膀,两人都很振奋。
巧合不只如此。某天晚上我们从学校回家途中,许博淳突然想吃点零食,于是我们将脚踏车停在一间叫“三角窗”的家庭式简餐店外,巴望着想吃点东西。
一进去,我们两个眼睛同时发亮。
店里角落摆了一台大型机台游戏机,是有够老旧、属于六年级生的“勇猛拳击”,没有很多粉丝,却让我跟许博淳迷恋不已。勇猛拳击,顾名思义是个格斗对战游戏,如果用右手“拇指加食指加中指”汇聚成一个鸟喙样,在半秒间快速啄两下攻击键,主角就会使出“彗星拳”必杀技,难度非常高,我们几个死党还会拿计算机的按键来比赛,设定“1+1”后,看看谁可以在十秒内连击最多下(最后的数字就是结果)。
“那种机台不是失传很久了吗?”许博淳大惊,虎躯一震。
“没办法了,只好挑他几场!”我赶紧掏出五元硬币,投进机器。
从此我跟许博淳在晚上念完书离开学校后,就会眼巴巴地骑到三角窗,两个人胡乱吃着东西,坐在游戏机前开揍,揍到一毛不剩才离开。
某天晚上,我们口袋的五元铜板特别多,打到老板娘都拿着长勾敲着铁门恐吓,我们才意犹未尽地背起书包走人。
“不行,我们这样一直打电动真的很幼稚,又浪费钱。”许博淳啧啧。
“可是我们才高中,幼稚一点本来就很正常,吼!拜托!”我倒是很乐。
“但也不能太超过,我们来规定一下,只有当我们两个人都在的时候才可以去打勇猛拳击,一个人的时候不行,免得太沉迷。”许博淳正经建议。
“也是,这个游戏很恐怖,程式里头一定有诅咒。”我同意,击掌。
此时,我们在夜风中踩踏着脚踏车,顺着熟悉的“习惯”路线,许博淳陪着我先绕到李小华家再各自回家。我突然有个奸诈的想法。
在“谁先被沈佳仪发现在喜欢她,谁就提早出局”的奇怪作战原则底下,我决定跟这位超级死党分享我的秘密。
“许博淳,你跟阿和也很要好对不对?”我试探性地问。
“对啊。”许博淳。
“尽管如此,我还是决定跟你说一件很酷的事,请你顾念我们的义气,千万不要跟阿和说。嗯?”我伸出手。
“没问题,你爱上了他姊姊吗?”许博淳乱讲,伸出手。
两人击掌。
“不是,是沈佳仪。”我笑笑,爽快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