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麻烦。
从早到晚的审问,现场勘探出来的证物,包括前来探视我的人都很麻烦。
当然,偶尔也会有买通警察趁乱混入的记者。
我记得那是一个戴着黑框眼镜的拉丁人,头发卷卷的,发型一点也不潮流。
那个人拿出记者证,试图诱导我透露案件细节。
我知道他在上衣口袋放了一支录音笔。
面对名声赫赫的连环杀人犯——也就是我。
他很不安,很紧张。
脖子里面全都是汗。
在短暂的二十分钟会面间,这个人问了我一连串无聊的问题,甚至取出一台微型摄像机对准我的脸,伺机拍摄。
我猜他想借此发财。
对着镜头,我忍不住露出久违的笑容。
“我喜欢你的脖子。”
“什么?”
“我能够想象它被侧切开后,呈现在我眼前的是怎样的景象。
脂肪、淋巴、神经还有动静脉……”
自以为是的记者被我吓得面色苍白,很快结束了会面。
但从他的反应中,我品尝不到任何的快乐。
果然。
如果大叔在身边就好了,我的心情应该会转好。
不过说到大叔,我这周拒绝了几次他的探视申请?好像有十几次了吧。
大叔会想什么呢。
说不定快要放弃我了。
真好啊。
就不用跟我一样被媒体和机关骚扰。
“!
山!
与!
氵!
夕!”
不过话说回来,我一直想不通一点。
明明已经认罪,明明连跟我无关的罪名都承担了下来——为什么他们就不能快点判刑呢?
负责我的警官说这是羁押期间的正规流程,也是出于对我的人道主义关怀。
很奇怪吧?我没有大声嚷嚷着自己需要人道主义关怀,却还是要将规定强加给我。
无论说了多少遍“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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