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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事儿,我自己写就行。
再说,你要是给我写了的话,那她准能看出来咱俩字迹不一样,到时候你也得挨一顿说。”
闵行的字算不上好看,还有些不规范的连笔。
她爱干净,写字时总喜欢把笔画写得又瘦又细。
在那个年代,瘦金体还不流行,旁人看了只觉得她写字像是嗦完的劣质鸡叉骨,吃三斤都不够塞牙缝的。
而陈轩或许练过书法,一笔一划横平竖直,一手行楷写得端端正正。
“没事儿,我会学你的字。”
陈轩侧过头看她,对她温柔地笑了笑。
上午,数学课过去,英语课也过去,终于到了能让人喘口气的大课间。
闵行刚要掏出作业本开始补作业,一旁的陈轩却把本子推到她面前。
“不用补了。
你看,我都给你写完了。”
闵行惊讶地接过作业本。
“你什么时候拿过去的?”
“就没上课的时候啊。”
闵行急忙打开作业本翻了翻。
这一课的笔记她还没有写,可眼前,这是
“这是你写的吗?”
看到字迹,她惊讶地瞪大了双眼:
“你的字怎么和我的这么像?”
陈轩脸上露出一副得意的表情,却又装作若无其事地昂起头。
那是她第一次见陈轩这个表情,骄傲的像一只赛级孔雀。
“什么我不会啊。”
第11章
和他们在一起的那两年,是闵行记忆中最轻松愉快的两年。
那种轻松,不同于以往,也不同于现在,是一种让人无法言表的感觉。
就像是女孩子第一次踏进MINISO,看到那些琳琅满目的商品,一切都那么新鲜。
那时候,四个人被分在一个小组,每天对面坐着,抬头不见低头见,熟了之后话开始多了起来。
李亚茹和王耀祖,一个被冠上校花的头衔,一个是名副其实的校草。
当然这话并不是因为他们两个人长得有多闭月羞花、貌比潘安,也不是因为俩人行事作风有多么高冷。
纯粹是因为李亚茹她妈在学校门口开了家奶茶店,而王耀祖家呢,在学校斜对角开了家高级酒楼。
这两个店平日里门庭若市,两个人也算得上是“门当户对”
。
王耀祖他爸妈心疼自家孩子在学校吃不好穿不暖,毕竟实验中学的饭菜确实一言难尽,而附近的小吃摊也好不到哪儿去,那片地方就好像被施了什么恶咒,在饮食方面百年内毫无进展。
王耀祖家的酒楼,平时做的是高端生意,专招待那些达官贵人,一顿饭下来千八百块不算酒水。
这种饭店晚上才热闹,中午相对清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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