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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奥美说了我很想用“并驾齐驱”或“终我一生,真想看见金庸的车尾灯”这种我觉得比较谦虚,但奥美大概觉得“打败”比较酷,所以最后还是用了“打败”。
唉,这样虽然我一定会被很多人干,但好像也更符合“说出来会被嘲笑的梦想”的定义吧!
值得一提的,拍广告当天我的是自己的笔记型计算机,所以我有九成以上的时间都真正在写小说,当时写的是“猎命师传奇14”里汉弥顿等猎人被服部半藏围杀的过程。每次摄影机在拍,我都自己写自己的,顶多加一些推眼镜的动作,让画面比较有变化罢了。
这种可以一边拍广告一边写小说的案子,真是太愉快了不是吗!
另外附上前些日子在公司拍的公益短片,希望帮助活动更成功啰!
47虽然觉得有些事不必解释,但不写出来也真讲不明白
虽然最近我的心情不是很好,不大适合写有意义的文章,不过有些话也是想说很久了,借着签书会结束的隔天,什么也不想做的情况写点意义浓度很低的东西也是好的。
前几天早上我接到一个罹患忧郁症的读者的电话,男的,之前经常参加我的签书会,也蛮热心(那是在一个我会随便把手机号码给出去的年代给的,只要跟我要我就给,造成很多后遗症。现在除了五星级正妹我死也不会给啊!)
扣掉闲聊天的部份,那位男读者说,之前有好一阵子都没有参加我的签书会,是因为他罹患了忧郁症、女友跑了、经济状况也有问题,而且他觉得我不再是以前的我了,怎么会开始拍起广告,没有认真写小说了呢?我变了,变得不再是他崇拜的那个九把刀了,于是他有种非常失落的感觉。
直到这位读者嘴巴说不要、身体却很诚实地翻了最近出版的“后青春期的诗”,他才醒觉到原来我还是那个原来的我,于是他的忧郁症症状获得了部份的纾解。(中坜场签书会也有一个读者跟我说,他看了后青春期的诗后忧郁症就好了,虽然应该是骗我一场高兴,不过我有被骗得很开心)
要说我很惊吓吗?
也不是,只是觉得“果然还是有人这么想”。我谢谢他提醒我应该说明这件我原本不觉得有必要说明的事。
于是有了这篇网志存在的理由。
许多答案我已经在“后青春期的诗”里大刺刺说得挺清楚,那部份就略过不提,有人追问我也只想偷懒请他去看书翻答案。不过也有没提的。
首先是写作。
每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