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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人物被检查东检查西,不爽就是不爽。
第二,而我在盛怒之下,竟然会有「你动我,我就动你」的念头。
这点尤其让我反省。
很多人觉得我是公众人物,但我经常没有公众人物的自觉,我照常干我想干的,做我想做的,写什么也管你去死,非常个人主义。但也因为没有公众人物的自觉,通常我也不会想到我拥有什么样的公众人物的力量------比起那种前呼后拥的主公(魅力型,可召唤千万人并肩共战)。我想的,都是另一种一骑当千的力量(强者型,一刀一马破入敌军取贼首)。
但没想到当我被激怒时,还真的会突然意识到我大概拥有投书到任何平面媒体都会被采用的机率近百的「另类公权力」。而且,我还真的会想使用它------这就是自大。
是的,我原本就很臭屁,但臭屁跟自大不一样的地方是,臭屁是谁也不依赖的独强,可说是一种骄傲的冷眼。我深以此人格特质为傲。
但自大呢,则是认为自己一站出来,就会有许多人都会站在自己这里,几乎不问理由地支持自己。我隐隐约约知道很多喜欢我作品的读者信赖我,而这份信赖转化成支持行动并不困难。但正由于这是一份信赖,我就格外不想使用。我只希望我说的话一直被相信------这跟我一直聚众引导集体行动,截然是两码子事。
回到事件本身。
我脾气很好,更由于我疏懒的个性,导致我很容易原谅别人跟体谅别人的错误(我知道我自己很容易忘东忘西、莫名其妙地着急、爱拖时间等),但大怒之下,就会从臭屁往外跨线,变成其实我不怎么欣赏的自大。
我不敢说经过反省之后,我以后就不会使用这样的「力量」,但反省毕竟有收到一些效果,终究会有一些想法沈淀下来。
这个社会上,很多人都拥有这样的力量。
那些整天在电视上不断开炮的媒体人、名嘴、政客,很多都拥有公器的使用权,但随着他们每天不断使用那些力量,他们的影响力已逐渐边际效用递减------这种递减的效应,好像跟他们说的话是不是正确的没太大关系,而是他们一直一直在用,用的结果就是痲痹。
他们变成不是对与错、正义与邪恶的代言人,而是一种立场的容器。
比如李涛跟李艳秋,现在他们骂民进党一百句话,绝对没有十年前他们骂民进党一句话有力量。
比如郑弘仪,现在他骂国民党一百句话,绝对没有他专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