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滨海道上行驶,我时不时用余光向车窗外看去。
海岸线像是要永远延伸下去一样长,我沿冰冷的海水行驶,一路的光影毫无变化,是单调的黑与白。
我持续注意天色变化直到曦光开始染红海水。
在朝阳完全冒出山头之前,我在路边的禁停区域停下了车。
我用后备箱里的蛋糕盒子将头颅装好,拎出车子。
我确认了一遍,未散尽的香水味和奶油味可以将盒中头颅的血腥味勉强盖住。
为了让血腥味显得更加自然,我挽起右边的裤腿,在路边找了一块粗糙的石头,砸向小腿,向下拖拽,皮肉粘附进石头的缝隙中,被一路带下去,我的腿上顺利地增加了一个十五厘米长,几厘米宽的伤口,成片地向下淌血。
我将石头丢弃在路边的大垃圾桶里。
然后,我在人行道上行走,直到天空中的黑色消失殆尽。
路上的车多了起来。
我拦下一辆出租车,跟师傅说我要回家。
我当然没直接说,我报出了一家饭店的地址,那家饭店就在他家所在的小区门口。
说起来,他家那个小区旁边有大伙更熟知的标志性建筑可以用来给司机师傅作参考——省公安厅。
犯下故意杀人并分尸罪行的案犯,居然敢在作案之后在公安眼皮子底下蹦跶,这种事听起来多少有点反直觉。
不过,很多觉得自己作案天衣无缝的凶犯确实能做出这种事,我们省省厅的刑警真的在某个现场的围观群众里抓到过嫌犯,甚至有一次,他们在省厅旁边抓到了正在闲逛的嫌犯。
是出于什么心理呢,是挑衅吗,还是心虚?不过……跟我没有关系。
我只是要回家,仅此而已。
在杀死他的那一刻,我所有的思绪连同我的灵魂一起死亡,之后,我只是在沿规划好的路线,完成余下的任务罢了。
司机师傅帮我找了一条毛巾,暂时包住我受伤的右腿。
由于血管并未被伤到,血在我散步的路上就已经止住。
我于是忽略痛觉,百无聊赖地盯着窗外看。
我不习惯坐车后座。
很奇怪,明明我才考出驾照没多久,但我总有一种我经常开车的错觉。
我坐在后座,驾驶座的椅背高高地替我挡住阳光。
我倚在座位上,掏出手机,将手机丢弃在地毯下面,藏好。
在天色大亮的时候,车到了。
由于有雾,天空是纯白色的,云与天穹的界限并不明晰。
我付过钱,下了车,回到小区。
我不知道现在是什么情况。
如果他的尸体已经被发现,尸源也确定下来,那么从省厅到他家也就两步路的事,警察肯定已经进了他家。
如果我在这会儿回家,定然会被盘问。
不过,我坐电梯顺利来到了我家所在的楼层。
我向上探头看了一眼,楼梯间也没有警察。
我于是没有向上走一层去他家门口确认了,直接拿钥匙开门,进了自己家。
好久没回来了。
这间房子是我母亲的,但是我母亲住在外市,于是这间房被她租出去,然后我租了楼上的一个房间,所以,我平时并不住在这里。
不过,上一户租客走后,这个家已经两个月没人住了。
我打开冰柜,将装着头颅的蛋糕盒放了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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