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他又没有时间等秦王下令。
最后还是尉、丞对他道:“虞,故秦地也,久行秦律。
复行秦律,则兵可立至也。”
他们建议,抓紧春耕前这一个多月时间,在虞地恢复秦律。
因为以前有基础,这项工作应该不难。
蒙骜和荀志都没有这样的自信,但见尉、丞都这么说,也只能一试。
无伤率领军队返回河东,各自回家,等待秦王的封赏;并主持河东郡的军事。
蒙骜自己则留在虞地,观察虞尉、丞恢复秦律。
蒙骜是以武士的身份到秦国的;在得到秦王信任后,直接当上了秦王的客卿,没有任何地方行政经验。
后来被派到上党担任郡守,任务也是指挥作战,民事很少;上党失陷后,蒙骜身兼上党、河东两郡守,主要工作也是整军备战。
可以说,蒙骜在秦国,还没有任何实施秦律的经验。
在赵军夺取虞地之前,秦在虞是有行政官员的。
但在秦律之下,这些官员不敢擅离职守,全都阵亡。
官员有守土之责,但在官府服役的吏员并没有义务去死。
虞丞首先发出公文,宣布征召那些曾经在秦为吏的人员。
一朝天子一朝臣,这一行为虽然引起人们的注意,但并没有造成太大的轰动。
公文发布的当天,就有三人前来投靠。
虞丞向他们查验节符,他们回答说,节符在魏占领期间已经被收缴。
虞丞略略考问了一番他们的秦律知识,也还算知晓,只不过不太精通。
虞丞让他们回去通知他们认识的其他吏员到县府就任。
魏国三公子虽然还占着城主府,但已经被限定在后宅,前院已经腾出来作为办公之用。
第二天,一共有五名吏员,三名驿吏到了县府。
虞丞发出节符,令他们各乡传令,即日起恢复秦律!
同时将自己连夜准备好的十块木匾,交给他们,分头号令下去。
又令魏公子的家臣,将恢复秦律的告示分悬于各城门,以及县府前的照壁上。
虞地并不太大,乡里也都集中在虞城周围的平原地带,吏员们只用了半天时间就完成了任务。
第二天,虞城内只留下虞尉看家,蒙骜和荀志都跟着虞丞,带着那八名吏员,下到各乡,清理田亩。
魏公子到达后,并没有太留意农业生产,只在征收盐税方面上心。
所以,以前的田亩还基本维持着秦时的规制。
虞丞宣布,除了在守卫虞地的战斗中伤亡的人或家属可以保留原有爵位外,其余邑民一律废除爵位,只能受田百亩;原有的宅院还可以保留,但必须在一年内获得相应的军功,否则收回;所复的臣仆,一律恢复编户身份,领受自己的田亩,并缴纳赋税!
虞丞重新按爵位任命了乡里的啬夫,监督他们重新确认了各自的田亩,登记造册。
有些以前的农户,在被魏人占领后放弃农田,去经商的,保留田亩十日;十日内不归的,田亩没收,重新分配!
家族全体成员,迁到城内居住。
(第2页)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