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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说:不用谢。不过我的名字不是简妮弗。我叫玛伦达。不过没关系,千万别跟我道歉。她笑起来。
对不起。
你看你看,我叫你别道歉!记住,你非常棒,用不着说“对不起”。
谢谢。
你“谢谢”也说得太多。
好的。
玛伦达拥抱了我。我们都属于乳房不大的女人,所以拥抱起来显得特别紧密。
我送她到走廊上。我想我是喜欢她的。假如四十多年前我爸爸没有突然出现,打乱了我母亲和刘先生的计划,这个撕下支票就扬长而去的漂亮女人就是我。我看着她的背影,心想,真那样的话我没什么意见。
她转身对我招招手。
我也招招手。手里捏着她给我的支票。所以我脱口说道:谢谢!
你看——又是“谢谢”!
我右脚支出去,成了松垮垮的“稍息”。我这姿势在玛伦达眼里是谦卑的,是形体的苦笑,有点像《茶馆》里王掌柜的“稍息”。
我想我这么个穷光蛋,又是在异国做穷光蛋,“谢谢”与“对不起”就是我的信用卡和支票簿。可以容我且混一阵呢。
我揣着上千元钱回到芝加哥,第一件事便是去珠宝行赎我的钻戒。
我对老板笑了笑说:还认识我吧?
老板也笑了笑说;当然。
我说:我想赎回我的戒指。
老板从腰里拖出一根镣铐般的粗链子,上面至少有五十把钥匙。他看也不看就从那堆钥匙里拈出一把,打开一个柜台的门。取出一枚贼亮的玩艺儿。它被套在一根白丝绒的模拟手指上,贵重得我都不敢认。
老板伸出两根小泥肠手指头,拈起上面金色的小价码签说:三千二百元。
我说:啊?!
三千二百元。
你只给了我七百块,就从我手上买走啦!我瞪着这张笑眯眯的脸。它看上去并不像这样吃人不吐骨头。
如果我当时是六百块从你手里买来,我这时候还得请你付三千二百。
怎么可以这样?!我天昏地暗地看着十多天前还属于我的东西。
老板脖子一缩,两手朝两边一摊,黑眼仁全翻上去,表示他清白公道,毫不愧对上帝。
我也得吃饭啊。他说。
你是得吃饭,可你也不能顿顿吃龙虾吧?
他更加笑眯眯了:那是我的胃口问题。
噢,一共才十多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