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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斯御从书房整理完文件之后再出来,看见盘着腿坐在落地窗前面的卢景。
胡斯御也喜欢对比,人都喜欢互相比较嘛,没办法的事情,卢景拿他跟张之意对比,他拿卢景跟前任比较。不过前任没来过胡斯御家里,其实一开始带他去工作室的下一个目标地点就是带他回家玩儿的。
那时候胡斯御的工作室刚起步,比现在这个小,租的是现在这个工作室的楼下几层,只有一半面积。除了他跟田宏杨晓阳三个人是剩下两个直系学弟相信他们的能力愿意跟着他俩干。
前任进门第一句就是那句,经常被田宏他们拿出来膈应胡斯御,“这都没下脚的地方,这么小个地方能发展起来吗”,其实他说这话的时候表情应该也不是很嫌恶,不然胡斯御不会忘记这句话。可田宏他们记得太清楚了,那天工作室气氛低迷,几个人闷着头收拾东西,一句话也不说。
前任自觉尴尬,他就站在门口进都没进来,然后说“亲爱的要不我先走了?你这儿也挺忙的,我帮不上什么忙”,说完就走了。分手之后胡斯御偶尔会想,他都没进来,怎么就知道没有下脚的地方?
偶尔也会想,要是他没说那句话,之后自己带着他回家了,看到自己租的房子还挺像样,那是不是自己永远也没法发现,或者说不愿意承认他是个贪慕虚荣的混蛋?
胡斯御也经常反省自己,在恋爱方面,他知道自己的问题出在哪里,所以他才说不怪前任,甚至可以理解前任。
他不自诩圣人,既然金钱确实是自己择偶方面的优势,他追求某人的时候也会很大方地利用金钱优势,那么对方喜欢自己的钱又有什么错?
是他给两个人的起点定错了,他以为在酒吧看见一个长得不错的男生也算是喜欢,就像他第一次见到卢景长得还不错;他以为一个根本没见过的人只要是自己喜欢的类型也可以认识、发展,就像杨晓阳说给他介绍小绵羊,他也不算抗拒;他以为自己展现出足够的优势,长得帅,有钱,做的游戏拿了奖,对方因此欣赏他那么这也算是互生情愫。
那喜欢应该是什么?胡斯御从以前开始就对“喜欢”这两个字没什么崇拜感,有的人觉得喜欢一定是神圣的,一定是深刻而有含义的,胡斯御现在仍然不这么认为。
他的喜欢源自某一瞬间的贪恋,譬如现在。
世界上有那么多像卢景一样的人,他们有些社恐,总是在用更多的时间思考怎么不犯错怎么更合群;他们有一些自己的小特征,比如自然卷的发根略微蓬松,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