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第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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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愤愤的有点理解莱克斯对氪星人的仇视了,天空是人类自古以来的渴望,从莱特兄弟到加加林,我们一直以来凭借科技征服了天空,实现了飞翔这一梦想,可是氪星人!他们居然可以飞!
明明都是两脚兽,外星人就穿着个红斗篷,天天在我们头顶上飞来飞去。还不给过路费。“茉西,为什么这个时间会堵车。”
康纳已经在记者先生家里待了一个月,我眼睁睁看着克拉克从一开始阻止他用皮衣做制服,到现在只要求康纳出门时把墨镜换成眼镜。
“墨镜太引人注意了。尤其是在下雨天,孩子。”
“可是他能够呃,作为掩饰,不让别人发现超级小子是你的养子康纳?肯特。”
是的,克拉克同意了康纳成为他的小助手,并且这两个氪星生物绞尽脑汁一夜后想出了代号。
中途克拉克甚至建议了超级罗宾,好在我的好哥哥不想加入隔壁某个内卷的神秘诅咒。
在我哥的灵机一动下,他为自己取名为「Superboy」。
品味真好,也就甩了「Superman」从莱克斯大厦到阿卡姆疯人院的距离吧。
“你可以用我这样的黑框眼镜,别看他好像很老式,但是这幅眼镜上叠加了氪星科技。”
我想的出格子爱好者极力推荐的表情,“这么多年,都没有人发现超人就是我。”
“可是Jun知道。”康纳停顿了下,又力求严谨地补充道,“莱克斯也知道,听他说蝙蝠侠也在很早之前就知道了。”
这就是我在今天的新能源研发报告会上,忍笑忍得胃疼的原因。噢,糟糕的恶趣味。
超人为此大受打击,以至于没听清楚康纳的意思是,要将小圆框墨镜作为他制服的一部分,而不是作为在日常生活中的小道具。
你从来不会对一个卢瑟的品味失望,哪怕是半个。
我爹热衷于穿紫橙绿配色装甲的时候除外。
看到出现在车窗旁的超级小子,他单手捏着墨镜向下拉了拉,露出那双漂亮的不可思议的蓝眼睛,“Letmetakeyououtforadrive?”
确实有点性感过头了Bro。我看着在散发该死魅力的男孩,心里开始质疑超人教了我哥些什么。
以及我可能又要被放进某些奇奇怪怪的新闻版块,还有蝙蝠洞的信息库里了。
但是现在谁在乎。我被超级小子抱着飞离了记者架起的摄像机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