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章 (第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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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兰不知道什么时候才回来,小情侣太久没见,总会多腻歪一会儿。
我干脆先睡了。
等我起来的时候,就看到窗台上放着束鲜花,上面写着「给小兰的」。
托沈曜的福,为了追他,我狠心学了两年半的汉文,常用的字都能看懂。
虽然黑眼圈不要更明显吧,但小兰好像一点都不困。
她欢欢喜喜地接过花的同时,跟我说,两个月后沈曜要负责护送朝贡大唐的西域使者去长安。
我也立刻欢喜开来,拉上还沉浸在花香中的小兰就往马舍跑。
我要回去见父王,求他准我去长安,到时候低头不见抬头见,沈曜就再也躲不了。
这一路那么长,那么枯燥,不发生点什么,怎么对得起旅途寂寞?
(四)我笑眯眯地看着面前不太高兴的沈曜,把我最喜欢的白玉小兔子塞到了他怀里。
启程时我就观察过了,于阗疏勒碎叶都跟来了王子公主,其中有年纪小的两个公主看到沈曜就两眼放光。
不得不承认,她们长得真好看。
好看也不行,是我先见着沈曜的,她们都得后面排队去。
但看着她们盯着沈曜如狼似虎的眼神,我立刻决定,先下手为强。
沈曜刀裁般的眉宇微微蹙起,想要把小玉兔再塞给我,但抵不住我机灵呀,立刻跳开三尺远。
我清清嗓子,拍着胸脯大声说:「这是我最喜欢的小兔子,送给我最喜欢的沈将军。
」沈曜的脸立时就黑了,但是他没有再把东西还给我。
主要是如果他想还,就得靠扔,万一砸到我了,当着这么多国使者的面,可是影响邦交的大事。
如果砸到了地上,那……眼嵌红宝石,通身是上等和田玉的兔子挺贵的,他舍不得。
沈大河说了,沈曜虽然是个金尊玉贵、衣食无忧的世子哥,但从年少时便被扔在军营磨练,跟普通兵士同吃同住,明白民生多艰、底层不易,倒也养成了节俭的性子,跟那些个成天喝花酒赌大钱,奢靡无度的纨绔子弟简直是天差地别。
那会儿听沈大河这么说,我的心里就「嗷嗷嗷」地直偷乐——阿那莎呀,你眼光可真好。
现下,头一次送礼成功,我一激动就没忍住说出了心里话:「沈将军真可爱,和小兔子一样可爱,就是黑了点。
」沈曜捏着小兔子,脸更黑了。
「啊,不是,我不是说黑不可爱,黑点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