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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第一眼真没注意到他,”洛看着街角的乌鸦,喃喃地说,“他当时跟那个眼睛很大的小男孩混在一起,也没抬头,我以为他俩差不多,都是血族养的人偶。”
“那是因为他到你这里的时候已经没油了。我第一眼看到他,就觉得这狗日的真神。”老伊森端着一杯大麦酒,打了个酒嗝,“像只疯了十年的蚱蜢。”
他脚下的猎犬深表赞同地“汪”了一声。
洛眼皮直蹦,不知道是因为乌鸦还是老伊森的用词。
驿站接待新人的物资确实有限,尤其老驿站长过世后,克扣更明显了些。好在现在会克扣物资的那撮人下了黑山谷,两方面的火种都支援了物资,连医生协会也送了礼物。乌鸦他们虽然初来乍到,短期内也还是能吃饱饭的,可以从容地度过适应期。
可是这头奇行种适应得也太快了!
乌鸦已经把自己洗出了黑白分明的底色,换上了医生协会送的衣服——充满书卷气的衬衫长裤。他把长发捆成一束垂在身后,乱卷的发梢带着某种古典的缱绻意味,老远一看,就像自带了画框。
画框中人捧着口琴,脚边放着个不知从哪弄来的帽子。两三天的光景,他已经把驿站地形摸透了,精准地找了个人流量最大的地方,居然就当街卖起了艺。虽然艺术造诣不高,但他嘴甜,卖艺搭售卖笑,取向是小白脸的姑娘小伙们还真吃这套。
驿站长神色复杂地看着两位神圣小队的女士,背着彼此和其他队友,偷偷往他帽子里扔铜币。
然后他又神色更复杂地看着两位中年男士互相拽着,扭扭捏捏地凑到乌鸦面前。口琴声暂停,这仨就跟买卖违禁药似的,交头接耳地“叽咕”了一阵,然后一位面红耳赤的光头先生擦了把汗,咬牙切齿地一点头。
乌鸦比划了个“没问题”的手势,闭上眼酝酿了片刻,倏地打了个指响,笑容可掬地拍了拍光头大哥的肩膀。
他的光头主顾感受了片刻,脸上一下绽放了个有点猥琐的傻笑,腰杆都直了几分,兴奋地掏出一把金币塞进了乌鸦的帽子里,足有四五块。
金币!就离谱!
只要不是顿顿要吃细粮和甜牛奶,一枚金币够一家人过一个礼拜了。
可给钱的冤大头觉得很值,离开时脚下仿佛带风,洛听见风里飘来了只言片语。
“……‘黑医’的秘药都没这么好的效果。”
“我说什么来着,没骗你吧!那些黑医的药不定从什么恶心地方提炼的,喝着有心理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