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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未来的各个舞蹈中的“小战士”。
这样,何小嫚不可逆转地就要走向我们这个集体。
在我过去写的小嫚的故事里,先是给了她一个所谓好结局,让她苦尽甘来,跟一个当下称之为“官二代”男人走入婚姻,不过是个好样的“二代”,好得大致能实现我们今天年轻女人“高富帅”的理想。几十年后来看,那么写小嫚的婚恋归宿,令我很不好意思。给她那么个结局,就把我们曾经欺负她作践她的六七年都弥补回来了?十几年后,我又写了小嫚的故事,虽然没有用笔给她扯皮条,但也是写着写着就不对劲了,被故事驾驭了,而不是我驾驭故事。现在我试试看,再让小嫚走一遍那段人生。
要是在我那堆老照片里好好地勘探,能把何小嫚给我们的第一印象找出来。照片上的何小嫚穿着没下过水的新军装,军帽把头发全罩在里面,扫马路女工戴防尘帽的戴法。照片是她入伍后的第一个礼拜天照的,眼睛看着前方,并不是看着摄影师钻在遮光布里的前方,而是把自己的来路历史全切断而光明都在前方的那个前方,紧抿嘴唇,嘴角劲儿使得大了点儿,当年时兴这种李铁梅亮相口型。何小嫚是一九七三年的兵,我那时已经被人叫成萧老兵了(也可以听成小老兵)。我被临时抽调到新兵连,是为了给新兵们做内务指导。我可以把棉被叠得跟砖头砌得一样方正,一样硬邦邦、不温暖。我还有个手艺就是闭着眼睛打背包,闭上眼睛把松散的棉被棉褥捆扎成一个一尺半宽,一尺八长的背包只需四十五秒钟。那时候我暗里谈恋爱,明里争取做可以教育好的子女,所以一切都做得恶狠狠的。一九七三年春天,从上海来的女性新兵整十人,一间简易营房里摆十二张通铺,头一个铺归班长,最后一个属于副班长。萧老兵暂时睡在副班长位置。何小嫚就这样走进了我们的视野:军帽戴到脑门儿,帽子后面也不见任何头发,乍一看是小男孩。两周有人就发现了问题:何小嫚从来不摘军帽。熄灯号吹响,她的帽子还在头上。
上海话是很适合交头接耳的。交头接耳的结论很快出来了:“一定是个瘌痢。”
那帮新兵都十五六岁,正觉得新兵训练不好玩,想找什么玩一玩。于是有人提议,刺杀训练的时候假装刺偏,用木枪把何小嫚的帽子挑开。很快发现这么玩儿可能会玩儿大:万一挑不准,挑到眼睛上,或者手上轻重不对,木枪杵伤她,那就玩儿大了。新兵连是什么地方?是退货的地方:一旦发现残次品,哪里来的退回哪里。所以新兵训练三个月是一段试用期,谁也闯不起祸,否则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