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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家庭。他从小就试着要破坏这个家庭的规矩。他常趁父亲转过身时,把鱼缸里的“鹤顶红”拎起来。他知道这名贵的金鱼是父亲最珍爱的,是父亲工作之余唯一的喜好。他将鱼放在玻璃板上,看着它挣扎,快速翕动着嘴巴。
他一面享受由此而来的快意一面紧张地窥视父亲的脊梁,他能在父亲转过身的同时将鱼放回缸里。他的用意不在惩罚鱼,而在于惩罚这个过于忽视儿子存在的父亲。他总想弄出点什么惊人之举打破这个家庭严肃得不近情理的相互关系。这家里的气氛使他想大喊大叫,而当他大闹之后,父亲就让保姆把这个“野孩子”领下楼,那间堆杂物的没窗的小屋就是他的禁闭室。
父亲对他说:“什么时侯放你出来,我将酌情而定。”并常用“我正告你”这类不属于儿童理解范围的词汇。每当被“正告”时,母亲脸上总露出少许不忍,她反对任何强硬措施。但就她那副永久性温和的面孔来说,倒不如父亲来得痛快。
母亲只有一个宗旨:“要什么?拿去!不要来烦我。”她以为将好吃的、好穿的、好玩的一古脑堆在孩子面前,就是天下第一的慈母了。
小时上幼儿园,每到周末,当他一见母亲总是打老远就跑上去,向她热烈叙述一个礼拜中他看到和感受到的一切时,母亲总象急于脱身似的匆匆走开。母亲没吻过他。“俄狄普斯情结”只在他单方面起着作用。
后来他上学了。在入学填表格时父亲的名字刚一出现,就听见周围一阵唏嘘声。他当然地成了班里笫一任班长,但第二年就被革职了:他天生不具备那些“好孩子”的素质,总喜欢按自已的一套行事。他尤其不善于管理别人,他认为讨厌的家伙就用拳头整治。他很崇拜神话里那些山大王,常常做出凶神恶煞的样子。他不当班长,但周围仍聚集着许多人,不知是慑服于他的父亲,还是慑服于他的拳头。
他个头很快超过了哥哥,所以改变了捡衣服穿的局面。他为此已对哥哥不屑一顾。上中学头一年,母亲为他买了一辆深蓝色锰钢跑车,凤凰牌,二六型,全包链盒,骑上去风一样轻。这辆车把全班男同学的心都搔痒了。当他骑车从人群里穿过,人群会陡然止住。甭管多么热烈的谈话,变得静悄悄的。
这时的妒忌也使他感到快意。这是一个男孩子虚荣心抬头的年龄,也是雄性意识初醒的年龄。他从壁橱里翻出父亲从苏联带回的长统皮靴,将靴子拭得贼亮,穿在脚上使他更添了几分身高。加之过早出现的唇须及两鬓黑黑的茸毛,颀长的双腿和宽肩膀,使母亲也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