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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阿贤眼里,七十岁的妇人仍有副美丽容貌。这容貌在三十年里没什么变化。甚至在她父亲百分之八十的遗产全落入她继母名下时,她的脸仍是平整如常,嫉恨仅在她眉间蚀出三条精细的皱纹。近几年,她的手和臂膀上开始出现密集的褐色斑点,它们也只在脖子以下就停止了对她面孔的征伐。因此这仍是四十岁女子的脸,就是多年前那张对他惊呼“多么有趣的小眼睛”的那张深居闺阁的脸。十四岁的阿贤给她选拔出来,每天下午在她的小阅览室里,由她教他念书。十七岁的那个夏天,玛丽突然泪汪汪地看着他,问他知不知道自己与众不同。他的手被她阴凉的手握着,对她摇摇头。玛丽仰起面孔,仿佛上苍有什么降临似的闭着眼,良久才轻声告诉他,他已是个大学毕业生;两年半中他完成了四年的大学课程。那是她第一次脱口而出地叫他“我亲爱的孩子”。阿贤那时为这句话动情得几乎溶化。这些年来,他发现玛丽不仅在他让她趁心时这样叫他,更多的是在他俩分歧的时候。十年前他要和城里的中国男人一样,剪去辫子;玛丽却说,除了他的小眼睛和他万能的、女性十足的手,她最爱他那条黑得发蓝的辫子。他争辩了一句:我的祖国革命了,所有进步人士都剪掉了辫子!玛丽马上驳回来:我讨厌政治!我爱美好的古老年代!请不要破坏一个可怜的女人最后一点对古典的迷恋,我的孩子!
阿贤把辫子留了下来。每天早上梳理头发时,他心里有种类似孝敬的无奈感情,还有就是男人对女人不加理喻的纵容。一次玛丽的侄女多尔西领着丈夫理查来橙园度假,同行的还有理查的三个同学,他们一见到阿贤便欢叫,这才是他印象中正宗的中国佬——多么典雅的丝绸衣饰,多么俊美的发辫!他们在橙园中架起相机,众星捧月一样与阿贤合影。一年后的复活节,理查的三个同学各自带了家眷,说专程来和阿贤照相的。他们一个挨一个地在阿贤身左身右摆着姿态,阿贤成了一个著名的固定景物,在相机的取景框里占着永恒地盘。这种时刻玛丽脸上有种自豪,她半醉似的微笑,看人们在阿贤身边忙碌,似乎这块珍奇化石是由她考证又是被她收藏保护的。
玛丽将餐布在嘴唇上沾了沾,鼻子发出一声满足的叹息。她在亮光里的一半面孔有了一点罕见的红晕。她又摇了摇铃,法蒂玛进来了,手里托的盘子上放着一壶薄荷茶和两个茶杯。茶是三天前新采的薄荷嫩叶晒制的。法蒂玛是个近六十岁的胖大妇人,一副特别小的深度近视镜紧贴在肉里,像只巨型浣熊。谁在法蒂玛那里都没有名字,都是“心肝”。她对玛丽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