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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集市打算写字卖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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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道口,我摆着一张桌子,坐着等人来写字,巧珍在一旁吆喝,“这女娃娃会写字,不贵,几文钱就可以写一封信,写大字也行。”
我的桌子周围围了一圈人,叽叽呱呱地讨论,就是没人上去。
我也不急,清清嗓子,唱起了知否,“昨夜雨疏风骤,浓睡不消残酒。试问卷帘人,却道海棠依旧。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
就在我打算再念几首诗歌,以此来证明我认识字。
而人群中,熙熙攘攘了很久,出来一个干巴瘦,拄着拐杖的老头。
他走到我跟前,“女娃娃,你识得字,给我写一封给我儿子的信,我儿子也是识得字的,他去当兵了,回头给他邮过去。”
“诶,好嘞。”我十分高兴这么快就有人来做生意,第一天就开张了。
书信写好交到老头手里,他仔仔细细地用信纸包好,老头浑浊的眼睛都闪着细微的光,一直拉着我的手感谢我。
我感受着老头的喜悦,好像我也能看见老头孩子拿到家书时的喜悦。
真是开张大吉,我第一天开张就有不少客人来写信。
我赚了钱,巧珍家里人很高兴,连带着都买了肉吃,对巧珍也好声好气地说话了。
日子一日比一日好过起来。
我去写大字时,巧珍的二女儿招娣干完农活时常偷偷地跟着我,她眼睛亮晶晶的,看着我给别人写书信。
这是一种很容易被感染的气氛,招娣总是带着那双渴望知识的眼睛看着我。周围来写文字的客人,也都是给远在外地的家人写家书,每一封家书,大多语言纯朴,字词也少,也都是家长里短的琐碎事,但那思念之情却是要从纸张中溢出来一样,每一份都沉甸甸的。
往往在送走热泪盈眶的客人后,我有空,就给招娣讲唐诗宋词。
脱离教育学府很多年了,记得的诗词并不多,但我也希望尽我可能地把东西都交给这个小娃娃。
很快,我和招娣成了好朋友。
从和招娣聊天中得知,招娣别看年纪十分小,但是人也是十分有态度的。
招娣和她妈妈巧珍的并关系不好,因为她觉得,在家里妈妈,姐姐和她都过得十分艰辛。她讨厌妈妈从不反抗的样子。
和姐姐关系也不好,觉得姐姐懦弱可欺,一看就是现在在夫家受欺负,以后去夫家受欺负的。
招娣睁着大眼睛,那里面总是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