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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眨巴眨巴眼,做出倾听的神情。她见我没被吓到,耸了下肩,对着二十二号说道:“看吧,只有你会被吓到。”
“这又不是我的问题!”她愤然道,“明明是你们有问题!
每次都是有人犯规后换牌子哎,而且人物还贼像之前犯规的人,这难道不可怕吗!”
“可是开学到现在我还没听到说谁在食堂犯规了。”我老老实实道,“上回因为我离职的阿姨算吗?”
她们哽住,二十七号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说起来我还听过另一个版本的,”在她俩恼羞成怒地瞪视中,二十七号终于收敛了笑意,但眼底还残留些许。为了转移注意力,她开口道,“传闻在钟声响起时还留在食堂,就能在宣传牌上看到自己想见的人,但代价是替它留在里面。
不过食堂的这个钟我从来没听见它响过,想来应该是哪个晚上来吃夜宵的学生忘记了宵禁时间,紧张下出现幻觉,然后被其他人添油加醋传出来的吧。听听就好,你可别又大晚上的不回来。”
她还不忘告诫我一句。
我胡乱点头,至于听还是不听,就看之后的发展了。
而且这两个传闻,都有其不靠谱的部分,不能全信。
十号是在圆桌会议上被投出去的,还是十四号煽动引导,才让她落入死局。所以什么钟声和想见的人,从十四号的角度出发,纯属无稽之谈。
非要说的话,十四号是十号最想见的人还差不多。
那叫一个恨不得除之而后快。
不过按照这个思路,我那晚的经历和十四号的便有了共通之处。
那张熟悉又极度厌恶我的脸,确实勾起了我的好奇,但我一向不在没有用处的东西上浪费时间,也就轻轻揭过,不再深入。
反正之后大概率不会在宵禁前还留在食堂,与其浪费时间探究一个毫无威胁的死人的过往,我还不如多骗几个过来试试猜想。
怎么想都是后者性价比高。
早餐结束得很快,等我们回教室时他们已经分散开,十五号脸色很臭,看见我进来,他很欠地扭开脖子,冷哼一声。
啧。
不知道他们又说了什么屁话。
六号那里倒是没什么变化,不过这次路过没给我塞纸条。回到座位后,我又检查了遍书本和桌椅板凳,确定没人动过手脚,也没有夹带物品后,更疑惑了。
她终于不装了?
也可能是时间太短来不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