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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
“那三年不见,我确实不知道林亦欢如今在京市有这通天的本事!”他说完,一把扯着人,将林亦欢重新拉回自己身后,“但我知道,这事儿已经惊动了爸妈,他们连夜从温哥华赶回来说要见林亦欢,人,我就先带走了。”
周凛泽其实是想伸手去握林亦欢腕骨的。
可指尖一顿,改为了轻揽着她的肩膀,直到把人送上自己车的副驾驶位置。
“知道怀孕,还瘦成这样,存心饿我儿子?”
林亦欢一怔,周身都是属于周凛泽的气息,淡淡的烟草味。
良久,她好像才如梦初醒般开口,“我在里面吃不下东西……还有,谢谢你。”
那些证据,林亦欢知道是出自周凛泽——
这个,自己从小到大都不太喜欢的人。
倒不至于讨厌。
只是周凛泽总给人一种很难亲近的感觉。
别看他常常唇角噙着笑意,可从不达眼底!
一开口,不是噎死人,就是冷冰冰的嘲讽。
林亦欢还记得刚上高中时有一次回家途中遇到雷阵雨,自己没带伞,眼见要被淋个落汤鸡时,周凛泽出现了,抬手将他的雨衣不由分说的直接套到她身上!
林亦欢刚想感谢,结果却听到他说,“下雨不知道躲,蠢死你算了!”
很快,周霁风也拎着一把备用伞迎过来,还沉声呵斥了弟弟,“凛泽,你别总是欺负欢欢!”
诸如此类的事情,还有很多。
于是,相比之下,温润谦雅的周霁风就如拂面春风一般,成为了少女的心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