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第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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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发现她又偷跑出来……
温凝有些坐不住了,好在屋内总算响起那道她期待已久的声音:“小楼一夜听春雨。”
温凝几乎想也不想便答道:“深巷宜春买杏花。”
回头,果然是那个清瘦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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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现下还是嘉和十四年,少年小了几岁,更显纤细,五官也还未完全张开,比上辈子初见略显稚嫩。
少年显然并不觉得自己稚嫩,扫了一眼温凝便满眼兴味地扬眉:“小姑娘,你如何知道此处?”
“宜公子,这不合规矩罢?”温凝沉着得很。
她一个闺阁女子,确实不该知道这地方。但谁让裴宥神通广大呢,后院养个妾都大有来头,当年那美妾恨毒了她,巴不得她能赶紧走,有次就向她透露了这个仿佛在话本子中才有的神秘地界。
朝堂与江湖,本是互不涉足,互不干扰的两个世界,可有一样万能的东西,能将两者连接。
——银子。
这种地方,不问来路,不问去处,只要给够银子,自会有人替你办事。
上辈子温凝出逃雁门关,便是找这宜公子帮忙,她和菱兰的一身易容术就花了她五百两银子,沿途的打点,又花了她五百两。
此刻温凝揣着怀里的银票,心疼得紧。
但她思来想去,没有比这里更合适的地方了。身处庙堂之地,却不涉庙堂之事,江湖人只守江湖规矩,一手交钱一手办事,绝不探究她为什么,也绝对不会泄露雇主的身份。
那宜公子不再多问,直接道:“姑娘所为何事?”
温凝正色:“我要送三人离开京城。”
“时间,地点,姓名。”
“明日,状元郎的府邸,王福,其夫人,及一位仆人王勤生。明日子时或有一场大火,若有,送他们离开,一年之内不得返京,若无,订金便当送你们的。”
“五千两。”
温凝一口老血:“五……五千两?”
这宜公子怕不是有什么独门绝技,知道她身上揣的就是五千两?
不可。
她之前便想好了,上次与温祁说想和他一起做生意,并非诓他,毕竟她不能守着这点银子过活,只有做生意才能让钱生钱。
这些日子她也大概想好了要做什么生意。
五千两给他,她就什么本钱都没了。
“三千两,若明夜无事发生,尾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