跋:每当写起小说时 (第3/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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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上卫生间,这样会路过他的房间,看他有没有在看。终于等到他在QQ上说:“看完了。”我故作从容地来到他房间,也不问,装作很淡定地抠指甲,默默熬到他开口评价为止。有时候也会迫不及待地扔给其他朋友:“你们慢慢看,不急的。不要在乎我的感受,有什么说什么。”我的那些严肃而认真的朋友们啊!他们真的会有很多批评在等着发射给我,不论多滚烫,我也得接着。
批评在我看来,往往有两种,一种是承认你这种写法,并在你这个写法的脉络上,看你完成得如何,哪些是没有达到的,哪些是完成得漂亮的;一种是不认同你这种写法,意见会是通过否定你这种创作手法,来阐述自己心目中小说该是什么模样的,应该如何写。这是朋友的,当然还有自己的。比如说,如果这篇小说不是我自己写的,而是另外一个人写的,同样的内容,我会想看吗?换个说法是:你是自己小说的目标读者吗?我的回答:我很多时候不是的。的确,我喜欢的那些小说,我常常是写不出来的。我写出来的,往往是我只能尽我自己的能力去达成的结果。可是离我心目中好的小说还有很遥远的距离。
当然,也有自己偏爱的小说,那些小说往往是被别人忽略的,就像是自家几个孩子,那几个长得好看的经常有人夸,自己却会觉得是啊是啊好看是好看我却无所谓,反倒是那些受到冷落的小家伙,自己暗暗喜欢得不行。这种偏爱的心理是怎么来的呢?就像上面说的,心目中有自己喜欢的小说标准,当自己的小说离那个标准很近时,会很有成就感。虽然这个标准在别人看来是不重要的。比如说我非常喜欢厄普代克,当我觉得自己写的小说有他小说的质地,哪怕是非常少的一些,也是很高兴的。另外一种情况是,小说中偷放了我自己的私货,它隐秘地潜藏在文本之中,只有自己知道,或者与此相关的人了然,这个时候也是开心的。比如说生命中重要的那个人,往往会成为写人的凭据。当你写一个人物,她就出现在那里。有时候你用了她的全部,成就小说中的那个人;有时候你借用了她的一点,给一个人物“画龙点睛”。她散布在文字之中,有时明显,有时隐晦。因为熟知,所以趁手。
这是有计划的写,还有那些灵感袭来的奇妙时刻,比如文章开头那个梦,它突如其来击中了我,像是一个无形的力量借助我的手来书写。什么梗概啊、语句啊、节奏啊都不用管啦,那个无形力量都给你准备齐全了,你写就是了。这真是写作最美好的时刻,一切得来不费吹灰之力似的,等到写完,一个字都不用修改,它就那么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