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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趣,至于工作,由于电工是一个对专业技能要求很高的工作,郑二嫂自然不能去干这活,所以进行了调岗,在郑丽春提议,郑二嫂同意的基础上调整到了行政工作上来,并且成了一个远离一切风波的统计员,归劳资科管理。
郑二嫂为啥同意呢,索然说行政人员不能接班,但是郑丽春也说了,到时候送孩子去当兵,郑二嫂对于郑丽春的人脉毫不怀疑,看看红星厂多少人和他打招呼就是了,而且她和孩子可没少吃人家送给郑丽春的东西,事实上大部分都是郑丽春找她闺蜜换的。而且郑二嫂是接工龄进厂,带着六七年工龄,自然不是从行政三十级或者二十九级开始算的。再加上郑立冬算的是因公牺牲,享受烈士待遇,所以她的定级定到了二十六级。
为什么厂里会这么快妥协呢,主要就是贾东旭那边问题太复杂,这边不认怂,要是闹起来,保不齐那边会出什么事,所以杨厂长认怂了,要求从快处理,并且不让家属乱说。具体话术都给出来了,第一就是郑立冬是怕耽误厂里的生产,怕一旦断电,需要耽误的事情太多,主动决定带电作业的。这是能给他定因公牺牲并且享受烈士待遇的基础,如果说是有人让他这么干的,只能说是殉职,而且各种待遇都要降低,因为要追责责任人。
虽然郑立冬的行为并不可取,但是厂里念着他也是一心为厂里好,再加上人死为大,所以厂里准备给他申请烈士,但是被家属阻止了,说是这种不安全的行为不值得鼓励,如果申请了,对其他工人是一种误导,所以厂里也放弃了,但是却答应从优补偿,一共补偿二十四个月的工资,十二个月合并丧葬费和其他补贴一次性发放,共计八百元,外加一部分票据。之后三年每个月给十八块钱,其中十六块钱是十二个月工资分三十六个月发放,两块钱是孩子的补贴,三年后每个月给两块钱的补贴,如果孩子去的是子弟学校,则学费全免,如果去的是地方上的学校,则每年给予十块钱的补贴,这十块钱含五块钱的学费,每个学期两块五毛钱,和五块钱的书本费,到了初中,厂里要出面帮忙申请甲等助学金等等。
钱给的不多,但是名给够了,当然也不会说什么向郑立冬同志学习的话,厂里只会给开一个小型追悼会,并且在红星厂公墓设一个衣冠冢。因为郑丽春在和郑二嫂商量之后,决定进行遗体捐献。打的旗号是郑立冬以前的想法,总之就是我既然要图名了,那就直接图到底,怎么好听怎么来,虽然尸体已经放了一段时间了,但是在这个人死为大的时代,主动进行遗体捐献的还是比较少的,反正上午京城医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