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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在上帝的分上,我当然敢肯定!我从生下来就住在本地。”
“今天或昨天,你父亲没跟你说过什么吗?”
莫莉眨巴眨巴眼睛,看着他机械地重复道:“我父亲?”
“他没跟你说起过,星期六晚上,他是在主干道上,而不是在通往贝克桥的小路上发现那把自动手枪的吗?”
这次轮到克拉夫一语惊呆了我们。亨利·梅利维尔闻言激动得大骂起来,口吐污言秽语,说的那些话在我这种老派人看来,根本就不该在莫莉这样的姑娘面前讲出口。但莫莉对此充耳不闻。她有些惊疑不定,克拉夫不得不继续解释。
“不,在家他完全没说起过。当然——我也不指望他会说。他本来就不怎么跟母亲和我多说话。”
“小姐,毕竟他没有理由认为有什么大不了的,”警长指出,“直到今天上午晚些时候,警方才知道令尊发现的那把枪就是杀掉两人的凶器。”
“要是父亲知道了一准儿会大发脾气。”莫莉冲口而出。
“大发脾气?为什么?”
“因为他痛恨被搅进这类事情中去,哪怕仅仅是发现凶器的男人,”她恼火地说,“他总是说,为了律师生涯,越少管闲事越好。而且,如果他知道我在背后说起可怜的丽塔,并且在她过世之后……”
格伦吉家干练的女佣敲了敲门,把头伸进屋来。
“莫莉小姐,我可以上下午茶点了吗?”她问道,“格伦吉先生刚刚到家。”
史蒂芬·格伦吉曾是个——也许我应该说至今仍是,但为了一点悬念,请容我使用“曾是”这个词——瘦巴巴但又很结实的男人,时年五十几岁。他脊梁挺得笔直,脚步轻快,举手投足间有种冷冰冰的自信。他面部骨骼分明,人们常称之为清秀,长相还算英俊,脸上颇多皱纹,头发自双鬓开始发白。他留着灰白的细胡须,总是悉心打扮。有时候打扮得过于华丽,不免流露出一种花花公子的派头。他进屋时手里拿着晚报,脚跟还没站稳,克拉夫就向他爆出大新闻。
“我的上帝啊!”他叫道,“我的上帝!”
他站在原地,目瞪口呆地看了我们几分钟,目光中满是不敢相信,右手举着报纸卷,不断在左手掌心拍着。
然后他飞快地转身对着莫莉。
“亲爱的,你母亲呢?”
“在后花园。她……”
“你最好去找她,陪她一会儿。告诉格兰迪斯先别上下午茶。”
“爸爸,如果您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