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海外来信 (第4/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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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留了腮胡。弗雷德是英国式的英俊。弗兰克身体好多了,只有一点点跛,不用靠拐杖了。他们从劳里的信里得知我们住在这里,便来邀请我们到他们家去。但叔叔不愿意去,所以我们要再找时间回访他们。他们陪我们去剧院看戏,大家都极开心。弗兰克全身心地对付弗洛,弗雷德和我谈论过去、现在和将来的趣事,仿佛我们一直都熟悉。告诉贝丝,弗兰克向她问候,听说她身体不好感到很难过。当我谈到乔时,弗雷德笑了,他向“那个大帽子致意”。他俩都没忘记劳伦斯营地,也没忘记一起度过的好时光。那似乎是很多年以前的事儿了,是不是?
婶婶在墙上敲了第三次了,必须搁笔了。我真的感到自己像一个放肆的伦敦贵妇人,坐在这里写到这么晚,房间里满是漂亮的东西,脑子里翻腾着公园、剧院、新衣衫。还有那些好献殷勤的男士们,他们一声“啊!”,用手捻着金黄色的胡子,十足的英国贵族气派。我渴望见到你们大家,尽管我废话连篇。
永远是你们亲爱的,
艾美 于伦敦
亲爱的姐姐们:
上一封信跟你们谈起过伦敦之旅—沃恩一家真友好,多次为我们举办了愉快的聚会。汉普顿宫和肯辛顿博物馆之行,尤其让我开心—在汉普顿看到了拉斐尔的漫画,博物馆的展厅里满是特纳67、劳伦斯68、雷诺兹69、贺加斯70等巨擘的绘画。在里士满公园度过的那一天真快活,享受了地地道道的英国式野餐。那里有很多漂亮的橡树和鹿群,画都画不完。我也听到了夜莺歌唱,看到了云雀腾飞。多亏弗雷德和弗兰克,我们尽情“兜”伦敦,离开的时候不免有些难过。英国人尽管接受你很慢,但是一旦决心接受你了,我想那是再好客不过了。沃恩一家希望冬天在罗马见到我们。要是他们失约,我肯定会非常失望的,因为格雷斯和我已是好朋友了,男孩们也很好—尤其是弗雷德。
瞧,我们刚刚落脚,他就又来了,说是来度假的,要去瑞士。婶婶刚开始显得有点冷淡,但他泰然处之,她也不说什么了。现在我们相处得很好,很高兴他来了,因为他的法语说得很溜,跟本地人没有区别,我不知道没有他我们会怎么样。叔叔认识不了十个单词,他总是把英语讲得很响,好像声音大一点儿人家就能听懂了。婶婶的法语发音是老式的,弗洛和我自以为很懂,结果发现我们的法语也不怎么样。非常感谢有弗雷德去“说大戏”,叔叔就是这样说的。
我们度过了多么美好的时光!从早到晚观光,中午在轻松愉快的小餐馆里美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