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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用帐篷围出来的空地上,已经出现了一片混乱。
暴怒中的萧凌夜准备带人去追杜翰文。
嬴若樱看向抱着自己的肌肉男,面无表情的问,
“吃的都被搬光了,你不跟着团长一起去抢回来?”
肌肉男嘻嘻的笑着,
“我才拾荒回来,这种苦差事就交给团长和别人去做。”
“现在老子只想好好儿的快活快活。”
嬴若樱在这团队中,是个挺特别的存在。
她是萧凌夜的第一个女人。
所以在某种奇怪的心理等级制度下,嬴若樱在那群女人之中,地位算是高的。
尽管在男人们的眼中,嬴若樱跟别的女人没有任何区别。
但看在萧凌夜的面子上,团员们也不会对嬴若樱往死里折腾。
她很聪明,知道运用心理战术,屡次从虎口脱身,并且让自己在这样的团队里,足足生存了五年。
嬴若樱面无表情,不但没躲,双臂反而缠上男人的脖子。
她的手指拨弄着戒指上的那颗白珍珠。
将藏在戒指里的钢丝拉出来。
男人说的什么话,她一个字都没听进去。
就在她被压在地上的时候。
嬴若樱用钢丝勒住了男人的脖子。
她的眼神中都是癫狂,
“早就想跟你说了,你也配?拿开你的脏手,恶心!”
她以为自己要用很大的力。
结果那根钢丝锋利无比。
嬴若樱没费多大劲,就把身上的男人整颗头切了下来。
她茫然的推开身上的男人,脸上都是男人颈口处喷出的血。
嬴若樱坐起身,看向时月白,她又哭又笑。
“如果当初我有这武器。。。。。。如果当初!”
如果五年前,她就有手上的戒指,她第一个就能杀了萧凌夜!
时月白面无表情的看着嬴若樱。
这女人是彻底的癫了。
比起时母都要癫一些。
但是没事儿,看起来,以后的嬴若樱会活的很自由。
她没有第一次杀人时,该有的恐惧与慌乱。
她对于尸体与滚烫的鲜血,适应的很好。
将来会越杀越熟稔。
时月白转身离开。
今天萧凌夜的团队乱成了一锅粥。
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