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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服……”开始在梗概上添加环境描写、人物的心理描写,渐渐随着词汇语句的增多,节奏感也慢慢出来了。找到了这个节奏感后,写作时会顺利很多,它自带韵律,让你的思维随之兴奋起来,一句接着一句,带出小说的段落;一个段落接着一个段落,小说结构也慢慢呈现出来。由于之前的梗概在,写的时候不至于迷失方向。当然很多时候,写作的乐趣在于未知,在于写着写着突发奇想,感觉小说不是沿着自己原来预设的另外一个方向走,这时候是迷人的,也是危险的。很有可能,你掌控不住了;当然,另外一种可能是,它能带着你往前走,走着走着又看到了另外的天地。
有了完整的小说梗概,又找到了叙述的节奏感,心里就不再那么慌了。慢慢来,慢慢写。那真是一段很美好的时光,舍不得一下子离开。我记得在写一个四五万字的中篇时,上午出门忙事情,中午睡个午觉,下午两点开写。因为不是一口气写很多,不会趁着性子来,往往头一天写了五千字,嗯,打住,不写了,虽然脑子里很兴奋,有很多的场景和对话都在那里蹦跶,但是不准写了,出门,散步,看看路人,或是看看视频,干什么都可以,就是不要想正在写的东西。兴奋时,往往有写作的快感,一泻千里,语句像是要跳起舞来,往往会忽略掉很多需要注意的细节。此时,停下来,脑子清空,慢慢恢复了冷静,这时候可以好好想想明天要写什么,要注意哪些方面,要准备查一些什么资料。好了,这些弄好后,第二天开写时,很容易就会进入创作的状态。就这样希望自己始终是冷静的,又带着节制的热情,一章章地往下走。
第二稿写完,整个小说算是完成了一大半,心里就更不用慌了。把它扔到一边,冷它个三五天好了,该干吗干吗,只要不想写作。再次看稿子,心态上会把自己从“作者”移向“读者”——还是严苛冷酷的读者,带着要挑刺的心理:“这个比喻句什么鬼,真的很烂好不好!”“这一段实在是太笨了!你是不是以为别人看不出来你在偷懒?”另外一个卑微的我,开始逐句逐句修改:“他走在路上,看了赵开霖一眼。嗯,这个‘看’是不是太普通了?瞥呢?瞅呢?路上当时的光影是什么样的?有什么树呢?他除了看,当时周围还发生了什么事情?说好的闲笔呢?说好的不要让小说太紧绷呢?”这个讨厌的家伙,老在耳边聒噪,可是你还不得不听他的。
小说写完,会怯怯地在QQ上问室友:“写完了,要看么?”他会说发来。稿子发过去后,躲在房间里找各种事情做,扫地看书听音乐,实在忍不住了,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