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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麒阳不说话,只是把眼睛给阖上了。
沈兰池的手指纤纤细细,一片雪白。手腕上系了条自小戴到大的半旧红绳,一线艳色横在那整抹藕白之间,愈显得肤色皎洁无暇,有如梨花。
忽然间,陆麒阳扣住了她的手。
“怎么?”沈兰池问,“可是我的手劲太小了,爷您不满意?”
“非也。是爷有一样小东西要给你。”他半睁开了眼,眸光亦懒懒的。
说罢,陆麒阳掏出了什么,朝她手腕上一扣,原是个样式颇具古意的玉镯子,水头极润,只是镯身里藏了不少细小裂痕,像是冬日快融的冰面似的。不过,这细细碎碎的裂痕上掐了些金丝,瑕不掩瑜,反而显出几分流离破碎之美来。
沈兰池一眼就认出,这是在宫里遇到陆子响那日,他手头正在仔细查看的镯子。那时她就听陆子响说了,这镯子是陆麒阳找来的。未料到兜兜转转一圈后,这镯子最终还是进了她的包裹。
“据说这是旧朝仁懿贞顺皇后的心头爱物,本该在贞顺皇后下葬时埋到墓里头去的。宫人贪财,将它盗了出去,卖以千金,这才留存了下来。”陆麒阳将那镯子转了转,语气轻慢,“看你服侍的用心,这镯子爷就赏你了。”
沈兰池抬起手来,仔仔细细打量那手镯。那镯子落在她手腕上,也不知是玉衬肤色,还是肤色衬玉,以致二者都变得玲珑剔透起来。她张了口,喃喃赞道:“好看。”
“好看吧?”陆麒阳笑眸微弯,眼里的笑意几乎要溢出来。
“你啊……”她竖起了小臂,那玉镯子便向下一滑,藏进了袖里,只余下一截莹白手臂露在外头,“你说的要给我消气,原是找了这样一个镯子来送我。陆麒阳,你不是从来都讨厌我么?怎么如今就对我这么好了呢?”
他愣了一下,垂了眼帘,低声道:“我还巴不得……巴不得我是真的厌了你。”
沈兰池觉得这话有些耳熟。
巴不得真的厌了她?
隔着衣袖,她摸着那只镯子,思绪却悄然游走到另一个地方去了。她记得,在嫁给陆兆业的前一夜,陆麒阳曾试图带她离开京城。那时,她是这样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