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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下工前必定结清当日的工钱,若是活计忙起来,中午作坊还管一餐饭,因此街上许多人家都喜欢来白家做工。
这回听说东家从外面运了一个大船的秋斑鳢要做鳢鱼脯,都知道是来了大买卖,卷起袖子便开始忙活起来,杀鱼的杀鱼,剥鱼皮的剥鱼皮,剁下来的鱼头,便用大簸箕装了丢到河边去,引得整条街的野猫都跑过去吃,连续几日,吃的这些野猫油光水滑,连老鼠都不抓了。
剥下来的鱼皮都洗干净送到食铺那边去了,这些鱼皮可以做成下酒的麻辣鱼皮,也可以做成鱼皮冻,一点也不会浪费。
第一批鳢鱼脯做好之后,白春笙让人包出来一些,给王大娘家、龚夫人那里和周婶婶家、谢篁家都各送了十斤尝鲜,想了想,到底没忍心,偷偷包了二十斤,找到千仓,让他托人给商秋芦和世子送过去。
他已经不再纠结商秋芦的身份了,一个人前半生的命运,都是从一生下来就注定了的,没有人能决定自己的出身,世间走一遭,有谁能保证自己一辈子都不做一件违心之事?说句残忍的,如果非要让他在商秋芦和王鲲风中间选择一个人必须伤害的话,他一定会选择牺牲商秋芦,这无关道德,只是人在潜意识里,总是会保护对自己而言更重要的人罢了。
就像商秋芦,老天爷只肯给他两条路,要么在王鲲风身边做密探,要么死,换做是他,他也要选择第一条,好死不如赖活着呗!
再说了,商秋芦也并没有做过真正伤害过他们的事情,临走的时候,更是派了自己的心腹继续接任他,说是监视,倒不如说是保护。
还有小世子,那孩子不像他的母亲,倒是个心地纯然的好孩子,也不知道回去之后怎么样了,希望不要被他那个奇葩亲娘给带歪了才好。
做好的鳢鱼脯两面金黄,撕开之后,里面的肉却是雪白的,味道咸香,肉质柔韧,拿来做下酒菜,或者是小零食什么的再好不过了。
原本白春笙是打算将做好的鳢鱼脯储存起来,留着过年前卖的,地球人都知道,每到过年前市面上一应过节的物品都要涨价,平时卖五十块钱一斤的河虾,过年要卖到一百二,平时买一只老鸭一百多,过年要三百多……作为一个生意人,他当然要抓住过年前这个商机了。
不过,没想到他们作坊烤鱼的香味实在是太香了,一开始是县衙门里来人要买些鳢鱼脯回去,后来整条鱼街的富贵人家都过来要买些回去尝尝,第一批几百斤的鳢鱼脯,白春笙只来得及留住送人的那一百多斤,剩下的全部被人买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