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囚笼》(一) (第3/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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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赤那”并不是名字,只是一个代号。
组织把养的人分为四种,羊,狗,猎犬,狼。
羊是俘虏,多为抓到的小警察,或是组织人员的亲眷人质,一旦没有了胁迫的价值,就送到实验室做素材,或送给上三层享乐练手;
狗是底层打手,有一定能耐,但不算忠心,随时可以放弃的炮灰;
猎犬是听命于上级的高级打手,管着底层的狗,监管他们并随时灭掉叛徒;
狼是杀手,与其他层级没有任何利益联系,只为老板服务,出手必有人命。
而狼中的狼王,则使用代号“赤那”,赤那在蒙省语中意思即为“狼”,在组织里,是狼里最出色的那个才配得到的代号。
赤那从记事起就在不停地杀,从兔子到野鸡,从藏獒到老虎,从熊到人,他的战斗方式充满凶性,招招都是掏心捏颈的死手,他的警惕也如同野生动物一般,闪躲用的不是脑子,而是直觉。
除了基础通识课程,赤那没有学过其他东西。识完字、学习过生活常识后,他的生活单调得每天只有注射药剂和杀人。用得到他的地方,他就出现,用不到的时候,他就留在“房间”里待命。房间是四方形的,没有床,四个角落里一个是蹲厕,一个是淋浴,一个是睡觉的地方,一个用来送饭和进出门。
赤那就是在这样的房间里,隔着牢狱般的竖条门看见了少年季声。
秦绝放下剧本,走到酒店房间的角落。
她背对着角落贴着墙慢慢滑下,寻找着赤那可能使用的姿势。
这个姿势应当是方便起身攻击的,进攻是他存在的意义,同时也是最好的防御,但又不能把攻击性张扬得太明显,聪明的野兽懂得把自己的危险蛰伏,最后,必须留下几个足以表露出无聊的细节——十几岁的孩子可以沉默内向,可以不好动,但绝对不会感受不到无聊。
秦绝试了几个姿势,就开始了漫无边际的发呆。
发呆的时候,她下意识咬起指甲。这是这具身体的习惯,在末世已经改掉了,当指甲的白边被咬掉之后,指甲盖与指甲肉连接的那一层就会露出来,把那层翘起一些的肉咬着撕掉,是当年的秦绝很喜欢做的事。人类总自欺欺人,认为痛苦可以抵消痛苦,那时秦绝看着坑坑洼洼的指甲,就会觉得身上的伤也没那么痛了。
不过,这是她的习惯,不像赤那的习惯。
秦绝制止自己咬指甲的惯性行为,指甲长得最快,基因优化后难得恢复正常,她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