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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下。箱子里放着各位看到的那把十字弓,而卡在绞盘齿轮上的正是不见的那半片羽毛的一大部分。
“我想我们不能怀疑这就是那支箭上的那根羽毛的一部分。你们已经看过显微摄影的照片,可以比对每一个细节;你们也听到将羽毛安装到箭上的那个人的证词:简而言之——就像这个案子里其他的事情一样——你们能亲眼看到而可以自行决定。哎,那截羽毛怎么到那里去的呢?这样的事实又怎么能用检方所说,被告抓下箭来当短刀使用的理论说得通呢?我认为这是一件你们必须记在心里的事。如果说是他刺杀了死者,那么我要诚心地提出很多理由来说明他没有做这种事。他没有以他不可能有的力量将羽毛扯断。他没有把其中一部分塞在十字弓的绞盘齿轮里。他绝对没有把所有的东西放进史本赛·胡弥的箱子里——这个箱子,各位还记得,甚至在六点半以前还没收拾好或是拿下接来呢。
“关于那个箱子,还有一点,我要告诉各位。如果对那个人的清白无辜还有任何合理怀疑的话,这个箱子也就足以把这些怀疑消除了。我并不是说乔丹小姐将一把度周末用的十字弓和领针、拖鞋收在一起。不是的:我是说那个箱子就放在楼下的门厅里,而有人利用了这个箱子,可是这和被告有什么关系呢?箱子是在六点半左右收拾好,拿到楼下来的。从那时候开始,一直到三个证人进入书房为止,一直都有人看到。被告有没有离开过书房呢?他没有离开过。这一点你们已经听到太多次了——尤其是检方一再强调。他有没有接近过那个箱子,把十字弓或是酒瓶或是其他别的东西放进去呢?这些东西,我想早已经放在别的什么地方,等着放进箱子里去。简而言之,他和这个箱子有没有任何关联?在犯行遭人发现之前他没有这样的机会,事后当然更没有机会了。
“哎,哎呀——咳咳——各位陪审员,我要请大家注意另外一个重点。部分失踪的羽毛在一个箱子里,而那个箱子,我们可以确定不是詹姆士·安士伟的鬼魂拿到帕丁顿火车站去的。可是还有那根羽毛的另外一部分,你们都知道原先在哪里,现在又在哪里。你们亲眼看见那截羽毛在那里。就是在我为方便起见称之为犹大之窗的地方。要记得检方相信安士伟以那支箭当小刀,那又怎么解释得通羽毛会在犹大之窗里的事呢?
“说不通的。那截羽毛毫无问题地是在那里。也毫无疑问的是,羽毛是在行凶的时候卡在那里的。各位也听到了,莫特伦警探在凶案发生的那天晚上就把那扇门拆了下来,之后一直存放在警局里。从发现凶案到莫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