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 你听说过宝藏女孩吗?…… (第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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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就说过, 彭晨在穿进目前这本娱乐圈爽文之前,已经穿书穿了十几次了。在那十几次穿书经历中,她曾经穿成过戏曲演员, 也穿成过舞蹈学院的学生, 甚至还穿进种田文里, 当过采茶卖茶为生的茶农……
但你以为这就已经是全部了吗?
不, 她之前还穿进过一本古言里,当过一个落魄的相府千金。
落魄到什么程度呢?落魄到她堂堂一个相府千金, 最后沦落到在街上摆摊卖字画为生。
说实话彭晨在穿进那本书之前, 从来不知道还能有这种操作。因为正常的落魄千金不都是沦落到青楼之类的是非地,然后幸运的遇上男主, 最后才会侥幸得救的吗?
不过那本书里类似这样的神奇操作还不止这一处, 简直是数不胜数。比如女主好端端的蒙着面纱在大街上卖字画,最后却被山贼绑去了山寨里。
正常情况下山贼之所以会动手绑女主, 肯定是透过面纱看到了女主貌美如花的本质,但事实是,这个山贼之所以把女主绑上山, 是看中了女主的才华——因为山上孩子多了, 他们想让女主在山上建一所私塾, 免费教孩子们念书识字。
……
后来彭晨才知道,自己穿进的是一本盗版书。
反正往事不堪回首, 彭晨也不想多提。
重点就是,她确实会书法。而且特别擅长模仿人的笔记。模仿笔迹倒不是因为她曾经穿成过相府千金,纯粹是因为每穿进一个新世界之后,她都会下意识的仿照原主的笔记去写字,以免穿帮。久而久之,就掌握了一门特殊的技能。
不过她最近几次穿的都是现代文, 毛笔字已经挺久没写了,所以她刚才说话的时候语气也不是特别肯定,只说自己试试。
但导演和道具组的负责人对彭晨倒是信心满满,一听说彭晨要试一试,就到处张罗着让人准备笔墨纸砚,又让人准备桌椅等。
一切准备就绪之后,彭晨走到了书桌前。
剧本上说大公主的书法是“清雅隽秀,飘逸柔美”,那应该是小楷比较适合,草书或者行书估计都不太适合大公主这种温婉的大家闺秀。
彭晨在书桌上环视一圈,最终挑选了一支出锋大概3-4厘米左右的狼豪笔,然后在清水中将笔头润湿,吸干水分之后再去蘸墨,最后舔笔刮墨。
桌面上已经摆好了一张褚皮纸,浅灰色,细横帘纹。
之前提到过,徐微尘拿到的是一封书信,所以彭晨提笔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