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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普通人的眼中,胡适的这种行为是有病,要治!
在文化人的圈子里,胡适的行为变成了有感而发,是悟了!
感觉到自己后背透出的浩然霸气,胡适满意之极,就像是武林高手,在经过长时间的沉寂之后,突然一下子感应到了天地间的至高规律,从而打通任督二脉,绝顶江湖。当他回过头来的时候,却有点失神,为毛一群人围着他看,还很失落的样子?
当然了,看教授吟诗,而且还是近乎白话文的现代诗,这种在民国的市场还不那么广泛,并不会让人感觉稀奇。
看教授跳湖,才有意思……
“子高,你可知道,民国要发生一场大事件吗?”
“我不知道。”王学谦的语气顿了顿,随即促狭地一笑:“不过我知道我的大帅府要发生一场震惊民国文化圈的大事了。而且马上舆论会席卷全国……”
难道是王学谦对自己刚才随口说出的诗歌钦佩不已,这可是从来都没有过的荣耀啊!胡适有一种他的人生从此不一样的超脱,感觉到受到万众瞩目一般的高高在上,胡适的骨头都快要飘起来了,讪笑不已,假客气道:“没这么严重,没这么严重……”
王学谦正色道:“一定,肯定,以及确定,有这么严重!”
随即转身朝着湖边的凉亭走去,胡适有点不明所以的错愕,不是说好的要仰慕哥吗?为毛,连一句奉承的话都没有?他等这一天都等了很久。
自我感觉良好的胡适也不想想,这是民国的二十年代,诗人遍地的时代。也就是在这两年,要是再过几年,他的学生辈中写出的诗歌都能碾压他,这才是真正的悲哀啊!他不就是做了一首诗吗?难不成要轰动民国不成,这种感觉好像不太真实,但是他内心却非常渴望。
作为新文化运动的一杆大旗,胡适的名字已经不是单单的一个人而已,而是一个符号,一个属于民国独有的符号。
可是对于他这样一个文化人来说,这个符号好像是对他能力的嘲讽似的刻薄,以至于他难以接收。为什么,堂堂的胡适,写作不倦,诗歌作品丰富,却没有在全国范围内传播开来,成为一座无法逾越的高峰?这不合理!
第一个写现代诗的民国人,是他!
第一个写白话文小说的人,是他!
可为什么这些领域最耀眼的符号不属于他?
这个匪夷所思的结局,让胡适都感觉非常不真实,仿佛是在梦里,被全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