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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她使女儿失去了完整的生活。她被双重感情折磨着。她带着女儿踏进这个新家时,头一句话就伏在女儿耳边说:“这是人家的家,你以后要识相,别惹人讨厌。”从此,这个刚满五岁的女孩把“识相”和“不惹人讨厌”当作人生第一宗旨。她学会了察颜观色,象妹妹那样撒娇任性在她只能讨苦头吃,所以她乖觉地把一切动作和表情都收敛到最轻最小最不引人注目。
继而,她又多了个弟弟。三姐弟在一块,她成了最矮小的,妹妹动辄就说她是“僵萝卜头”,她也觉得自己不会长大只会长老。她与弟弟或妹妹发生冲突(她一忍再忍也免不了的冲突),母亲总是骂她,继父若在场,她便骂得更凶,甚至会伸手去拧她。事后,她又会疚痛万分地塞给她一小包吃的,或饼干或糖果,象做贼似的四处望望,再对她说:“小冤家,你以后别叫我作难啦!要是你再识相些,我舍得打你吗?……”这时母亲眼圈照例要红一红,再叮嘱一句:“东西你悄悄吃,千万别让弟弟妹妹看见!这是妈妈特意买给你的。”
她就这样一次又一次地原谅了妈妈。她习惯了躲在被窝里吃东西。
有一次,她放学回来正忙着做饭,弟弟把书包一撂便冲进厨房,转了两圈从碗柜里抓了根剩油条吃,吃完嘻嘻哈哈地将油渍渍的两手往她头上抹。她左右躲闪,而这个小家伙正闹到兴头上,一边抹一边嚷!“谁叫你长那么多头发!最好你倒过来,当拖把拖地板!”她头发被揪疼了,斥了他—句:“你就不能让我好受一会儿吗?”弟弟仍嘻嘻直笑,“谁让你长这么多头发?辫子粗得象牛尾巴!”她一面用握着菜刀的手护着头,一面向弟弟告饶:“让我做饭吧,吃了饭大人还要上班呢……”不料弟弟却尖叫一声跑出去,控诉道:“妈你看呐!她拿菜刀……吓煞人!”未等母亲答腔,继父上前用他的独臂把弟弟护在怀里,真象她要杀人似的。
母亲叫唤起来:“小嫚,你过来!”母亲从不肯背地惩罚她,每当打她或骂她必定当着继父的面。她明白母亲很怕继父,虽然他只有一只胳膊。母亲常为讨好他演一出“苦肉计”。这时母亲不问青红皂白给了她一巴掌:“你这讨债的!我过去怎么告诉你的!……还记住不?还记住不?”她且骂且打且观察继父脸上的气象,而这一天继父不知为什么“连续阴雨”,母亲的“苦肉计”也不能奏效,直到她实在忍无可忍,一扭头冲出家门。
她希望这一跑能惊动他们,希望母亲会追她回去。可她直跑了两条马路才发觉自己根本无须再跑。跑,也是自作多情,压根就没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