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第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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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克上不至于,毕竟伊尔斯的个人武力也是很高的,极端情况下,大不了亲自扛着双手巨剑去清理门户,但红巾军士兵把那些他们觉得冒犯了赤王陛下的商人砍死还是没问题的。
那就等于把这些人推到了敌对阵营,对方不会觉得这是红巾军中某些人的问题,那就是整个红巾军的问题,已经红巾军统帅的问题,因此导致的负面效果,在以后就得用十倍百倍的代价去弥补,这可是影响一整个社会群体的站队问题,不能马虎。
类似的事情伊尔斯当年客串刘彻的时候就遇到过,他觉得自己礼贤下士,对爱国商人客气一些是给对方面子,但是那些跟着伊尔斯东征西讨,两百人灭大宛的将士们,觉得自己的陛下被这个不知死活的商人折辱了,君辱臣死,这事儿必须给个说法。
然后那位出钱出力的爱国商人就被砍死了,而砍死他的士兵在做完这件事后,直接拔刀自尽,算是给了陛下一个说法,并且当时的满朝文武都不觉得这有什么问题。
因为在他们眼中,伊尔斯已经是神皇了,带金光的人间神明,商人是什么?士农工商懂不懂啊,这货凭什么能让陛下去拜见他,他得三跪九叩地来到长安,献上全部身家,才有资格跪着跟神皇说话,中途敢抬头瞟一眼都是大不敬,那位士兵是好汉啊,出手捍卫了陛下的尊严,生命捍卫了国家的法律,要树碑立传,传于后世!
连司马迁本人都是这么认为的。
那一刻,伊尔斯明白了,当你成为领袖之后,你的荣辱就不是个人问题,而是整个国家的颜面,乃至整个文明的标杆,你可以没有节操,但不能没有坚持,某些红线是绝对不能碰的,否则你自己不会有事,但肯定会有无辜者被溅射伤害。
是不是觉得这逻辑离谱的不可理喻?
呵呵,翻开史记,类似的不可理喻有的是,多读书可以让你拥有一颗强悍的心脏,以及难以想象的接受能力。
不过心脏不好,血压太高的别看《南明史》,会出人命的(确信)。
就这样,在多莉的牵头下,奥摩斯港的须弥本地商人们齐聚一堂,甭管他们是不是愿意来,最终都坐在了房间里,而伊尔斯则以赤王的身份向他们保证,他们的正常商贸活动会被保护,并且将原本夸张的商业税降到了让他们喜笑颜开的地步。
商人们都是很现实的,谁给他们好处他们就跟着谁。
此时的红巾军已经切下了须弥一半的富裕地区,怎么看都是未来可期的样子。
于是,连绞死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