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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克隆。克隆的香味也在膨胀,被我吸进体内,又被我呼出来。同时也被理查自己吐纳。在我们的对话进行到半小时左右时,克隆素净的香气变得荤腥起来。在这越来越油荤的空气里,我觉得困乏难耐。
“这个人有过犯罪记录。”
“你说里昂?”
“是的。他十九岁差点儿用刀捅死一个人。”
“噢。”
“他还有过偷窃行为。”
我因得连眼皮都眨不动。因得连惊讶都惊讶不动了。里昂跟我讲过他的两次被捕。但他清秀单薄一个人,怎么杀得动人,倒让我有点意外。
“你不打听他为什么跟人动了刀?”
“为什么?”
“为一个女孩子。一个意大利女孩。”
“噢。”那就对了,这才是里昂干的事。
“他十四岁就跟这个女孩子私奔了一回,被女孩的家长追回来了。十九岁他险些杀的这个人,你猜会是谁?”
“是谁?”是那女孩的哥哥。里昂发现她的哥哥是他的情敌。这位哥哥把妹妹做性玩偶,一玩十多年。
“你好像兴趣不大。”
“是吗?”
“你不想知道他的劣迹。这证明什么?”
“证明什么?”
“证明你对他颇有好感。他偷窃的是什么你知道吗?”
“不知道。”是一辆卡车。里昂为了给王阿花运一棵他自己伐的圣诞树,想连夜用完卡车就悄悄还回去。那是他和王阿花共度的第一个圣诞。
“你们中国人对偷窃行为非常痛恨。一般贫穷国家的人都不能容忍偷窃。”
“可能。”我用鼻孔打了个长而深的哈欠。
“你跟那个里昂的同居,是哪天开始的?”
“我和谁同居?”
“里昂。他是叫里昂吧?”
“我和他同居?!”
我困得辩解不动。他用的是个欠恭敬的词,更贴切的解释应该是“奸宿”。对他用这样的词在我和里昂的关系上,我应该扇他一耳光。可是我实在太困了,肯定是扇不动的。当然我真扇了他,后果就大了。我想我是不是该用阿书跟他的事来回敬他。我断定阿书跟他至少有奸宿的交情。因为只要阿书讲到谁不再满口野话,她与他便是果真野起来了。但我真是困乏得厉害;人困乏到这种程度,对所有的事都懒得计较,都懒得去以正视听。若我不这么困,我会冷冷地请他把“奸宿”这样的词收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