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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了跑步时听的音乐[有时会听爵士乐,大部分时候是摇滚乐,包括红辣椒乐队、贝克真情乐队、海滩男孩和滚石乐队(Red Hot Chili Peppers,Beck,the Beach Boys and the Rolling Stones)]、他的体重、他的饮食(在波士顿居住和跑步时,他喝山姆亚当斯牌啤酒,吃Dunkin甜甜圈),还有他穿哪个牌子的跑鞋(美津浓)。
在更深层次上,村上春树探讨了独处的需要,但是也提到独处带来的具有腐蚀性的危害。他描写愤怒,以及自己是如何控制愤怒的(再多跑一会儿)。他告诉我们他生活中发生的事,还描述了他决定成为一名小说家的那个特殊时刻——就在1978年4月1日下午1:30举行的棒球比赛上,一名叫作大卫·希尔顿(Dave Hilton)的年轻美国选手打出了一记双杀之后。他写道:“正是在那一刻,我忽然产生了这样的念头:知道吗?我可以尝试写部小说。”
那时村上春树29岁。他直到33岁时才开始跑步。“耶稣在这个年纪去世。斯科特·菲茨杰拉德在这个年纪开始走下坡路。33岁也许是人生的某个交叉路口。”
书中有一章尤其生动。村上春树回忆起在雅典和马拉松——原始的地名——之间跑步的经历。这段长达42千米的路程据说是公元前490年,希腊人在马拉松之战中击败了波斯人后派出的向雅典报信的信使跑过的路。村上春树跑的方向与那位信使相反,他从终点开始。这是他第一次跑这么远的距离。在高峰时段的通勤路上跑步,汽车和卡车不断从身边经过,让这次令人筋疲力尽的长达三个半小时的跋涉愈加沉闷。村上春树一直数着路上遇到的被撞死的动物:一共三只狗和十一只猫,这让人感到沮丧。他一边跑,一边要忍受高温、风和口干舌燥,还有他对于所有人和所有事的愤怒,包括路边的羊。但是,他最终还是跑完了。
在完成此书之后,现实中的村上春树又继续参加马拉松比赛,甚至完成了他的第一个三项全能比赛。当然,他也还在写作。而且,我们可以猜想,他也仍然小睡。
不过所有关于跑步、写作、训练的描述都既是故事又是隐喻。正如作者有时羞怯地承认,这本书“的确包含了不少算得上人生感悟的东西”。
读村上春树这本关于跑步的书时,我正穿戴整齐躺在铺了床罩的床上,准备在炎炎夏日小睡一会儿。但是书中的描写让人着迷,我根本睡不着,而是兴奋地不停地勾出语句。这本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