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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说事情有分轻重,重要的国际社会就该管,不重要的国际社会就放它一马当它是别人国家的家务事?或许事情的真相就是如此,我也部份同意这样的论点。既然文化有差异,有的时候我们的确该尊重人家的文化,例如……
一,伊朗有个女孩被一堆臭男人轮奸了,失去了宝贵的贞操,于是法庭判她死刑。这是人家伊斯兰文化之一,你管这个女孩去死?
是这样的吗?文化差异是这样用的吗?
二,非洲习俗里女孩必须接受“割礼”,也就是将阴蒂血淋淋地割除,这些少不更事的女孩不仅得承受身体被切割的痛苦,也失去了自慰高潮的权利。这是人家非洲的文化,靠,你管那些女孩去死?
是这样的吗?文化差异是这样用的吗?
也许以上两个案例的答案,你都可以同意,说这也是没办法的事。
但我通通都不同意------事实上就是这么简单。
于是我为我想保护的东西发声、出力、吆喝大家一起来做些什么。
很多事情可以辩论,通过辩论得到一个“解决”,一个“胜负”,但不会有“共识”。不过就是我辩输了你,或是你辩输了我,输的人比较丢脸,赢的人觉得很爽,但实际上歧见仍在,而事情最后的走向就得看谁掌握了权力,或舆论怎么影响有权力的人做出改变。
在辩论的层次上,你可以皱着眉头说,啊为什么大家都吃牛猪鸡鸭鱼,却独独针对韩国人要合法化吃狗这件事义愤填膺?你会双手叉腰质疑,狗是人类的朋友,但也有很多人养猪当宠物,也有很多人养鱼当宠物啊,但你们为什么不顾及到那些人的感受,还要一直吃猪跟鱼呢?为什么你们就独独保护狗呢?
是,你说的没错,我们就是偏心。
我们就是爱狗,所以不想让狗被人吃、不想看到狗一条条被吊起来割喉,尤其是一个不需要吃狗、肉类蛋白质营养也不虞匮乏的韩国,我们真的无法坐视你们公然合法化对狗如此残暴的事。
就算我们在辩论上狂输给了韩国政府跟国际吃狗人士,我们还是会继续干剿下去,制造强大的舆论对抗我们无法苟同的“文化差异”。
我们不是为了“想之当然对的事”战斗,而是为了“保护我们想要保护的东西”而战斗,这么简单的心情,有很难理解吗?
想保护猪的人,就站出来。想保护鱼的人,就站出来。
每个人都该为了他认为值得的事,挺身而出。
无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