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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人说着话回到屋中,刘氏陪着汪克凡洗手净面,然后坐下解开他发髻,亲自替儿子重新梳头。
“凡伢子,你是读书人,又有秀才功名在身,出门不说峨冠大袖,起码也得带头巾,穿长衫,别让人笑话……”
虽然被刘氏数落,但汪克凡两世为人,怎会不知她是一番好意,当即笑着一一答应下来。
明朝的穿戴打扮他还不太适应,衣服还罢了,头发实在难以打理,汪克凡虽然拥有四少爷的记忆,手底下却完成不了这么复杂的任务,梳的发髻让人不敢恭维,跑步的时候招来了不少异样的目光。
作为军校讲师和历史发烧友,汪克凡对南明时期的历史非常熟悉,很清楚头发在明末的重大意义。
“留发不留头,留头不留发”。一句话说明了所有问题。头发代表着态度和立场,汉家衣冠,在明末就是卫道的象征,无论如何都要保留;除非打算做个满清顺民,改留一条“金钱鼠尾”的小辫子。
想到这里,汪克凡的眉头又皱了起来,为将来的处境隐隐担心。
明末清初是有名的乱世,充斥着屠杀和战争,湖广又是南明和满清反复较量的前线战场,昏昏噩噩的随波逐流,恐怕难逃厄运。
现在已是1644年的初夏,不到一年之后,李自成就会率大军南下湖广,清军随即尾追而来,整个湖北都将沦陷。
乱世将至,得尽快做点什么了!
眼神无意中和傅诗华一碰,不等闪出火花汪克凡就转开了目光。这是另一件麻烦事,自己继承了四少爷的身体,也继承了他在这个世上的责任,乱世将至,他的父母家人都压在自己的肩膀上了。
时间不长,刘氏为汪克凡盘好了发髻,佣人送上早点粥水,几人一起入座用饭。
“凡伢子,这两天族里好像有什么事情,长房派人寻了你几趟,你要不要去看看?”刘氏的语气有些犹豫,有些担心,汪克凡从前只爱读书,一向不愿和族中长辈打交道,现在又是大病初愈的时候,恐怕不想去见他们。但是自己一个妇道人家,不便在外抛头露面,儿子既然已经及冠成年,他父亲不在时就是一家之主,关键时候必须撑起场面。
汪克凡却答应得很痛快:“好的,我这就去一趟。”
在这个年代,宗族在乡里民间的控制力很强,甚至盖过了官府的权威,族长更是说一不二,绝对得罪不得……
用罢早饭,洗翠取来一身新衣,帮着汪克凡一一换上。
头上结一顶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