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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劳写作,最终写出一堆垃圾,这种事没什么好炫耀的。
我当然不觉得自己写的东西糟糕,我“此生此世”不曾将自己的作品谦称过“拙作”,因为每一个故事我都很喜欢,只有读者可以度烂它们,我自己可没这种感觉。
姑且抛开“写得好不好”的主观问题,如果有个人最近十二个月以来出版了七本书(杀手流离寻岸的花,猎命师十三,绿色的马,拼命去死,大哥大,猎命师十四,后青春期的诗。尚不包括未完全稿),他的状态若不是勤劳写作,干,那什么是呢?
出版八本吗?九本吗?
我永远都可以接受别人说我写小说很烂,尽管他们也许只是翻一翻,但我是绝对不会接受有人说我“忙于旁鹜,荒废写作”。太扯了,鬼才信。
话说广告的拍摄其实很不花时间,两次拍广告,各只花了我一整天的时间,当然很累,但其实工作人员才真的爆累,我甚至还可以在现场写写小说,不可能写多就是了。要说花时间,跟广告公司或厂商讨论我的想法比较多,但动脑筋这部份我相当喜欢啊。
其实广告商,或是产品商找我还蛮多的,最常邀约的就是希望我写一些关于他们产品的部落客推荐文,种类五花八门。如果是以前那个穷到吃饭要在桌面收集零钱的我,没问题啊,只要产品我看对了眼,这种案子自然是多多益善,我不打高炮的。记得我三年前还拿过一次帮写影评的酬劳咧,虽然电影我很喜欢但我还是有拿钱,搞得我现在想起来心里都有点怪怪的。
不过呢,由于我真的不缺这份收入,所以我的经纪人晓茹姐几乎全都帮我推掉这些厂商的邀约了,她希望我的部落格永远维持在我随便乱写的状态,不要太商业化,我想干爆什么东西很烂就给它干下去,想推荐什么就干脆免费帮它写。我觉得这样很好啊,要增加收入,就认真拍个广告推荐,然而部落格就是我的地盘,一个大家统统没有自由,只有我跟正妹有自由的美好地方!(大家鼓掌,大叫:正妹好耶!)所以还是维持现在的乱七八糟的好。
记得前一阵子有厂商打电话给我,说要送我免费的电影票,我一边开车一边说:“要送我票我超高兴的啊,因为我很爱看电影啊。不过我不保证一定会写好的影评,甚至不保证会写任何影评啊。”
“如果我们提供报酬呢?”
“不需要啊。如果我觉得很好看,我就写免费的送你们啊。”
“……为什么?”
“因为我想要我在网络上写的每一个影评,都是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