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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我想,要是我严词拒绝了这十几个妈妈,硬是坐着办公不上楼,十年后我回想起今天我看到的十几个妈妈失望的脸色,我一定……很在乎。
于是我就上楼参加读书会了。
对,那位强迫我执行“社会责任”的鸡巴太太赢了。
我输了。输得一败涂地。
我没什么好说的,也找不到什么理由安慰自己其实赢得了什么。
没有啊,什么都没赢啊。我的eq也没有因此提高,说穿了我不过是不忍心看到那十几个不知实情的妈妈们,觉得白跑了一趟二水很失望罢了。
我不需要任何人提醒,就知道如何分配演讲的节奏,避免自己迷失。
我不需要任何人督促,光靠喜欢写作这一点我就会一直一直写。
什么时候想去演讲、或什么时候不想去演讲,本来不就该被尊重吗?
何况这样的作家,当他用“可是我那几天想写小说”为理由推辞邀约,听到的人应该要很感动才是,怎么还忍心用耍大牌、大头症套在他身上呢?
反正以上的情况都不会发生了。吧?
现在我的演讲全部都是经纪公司在管,所以我就从这些恶梦中完全逃走了。
我写到头都快爆炸了,最后做个简单的结论。
不做任何一件坏事简单,能抵挡得住过多的好事才难。
所以“可是我们都很喜欢你啊!”这几个字有一种古怪的反作用力。
彷佛由于对方很喜欢我,又买了很多我的书,我就得配合他做一些我本来不会去做的事。如果不配合,我就会辜负对方的喜欢,就有可能变成“不惜福的人”。
不惜福吗?
我很惜福。
但真正的惜福,不是全心全意去呼应大众对我的喜欢。
真正的惜福,是珍惜大家喜欢我的理由------写小说。
66 要做一件证明自己很想女孩的事
再两个礼拜,我就要去马来西亚跟新加坡演讲跟签书。(ps:这文是去年写的啦:p)
踏出台湾宣传作品是好事,但今年我犯的小人特多、超机歪的事也很多,小内的爸妈好心带我去行天宫拜拜、收个惊,祈求我出国一路平安。
离开行天宫后,他们直接开车送我去火车站搭高铁,我要一个人回台中。
“把逼,你一直在笑。”小内在后座用手指戳我的手掌。
“……嗯?”我搞不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