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第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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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区巡官卡鲁瑟以沮丧的口气插嘴。
“是的,先生。除非总探长他的案情重建是全然错误,否则这一点是非常重要的线索。还有,和那块污迹一联想起来,您就会注意到这黑色的假络腮胡。您瞧,首先这上头有乙醇粘剂,说起来这一点又更重要了。”
“闭嘴,行吗?”赫伯·阿姆斯特朗爵士大声喊道。这位知名企业家凭着自身才干,如今已是伦敦警署的助理警务署长。“你看不出来整个事件被你越说越乱了吗?你给我闭嘴,你们俩都给我安静一下,让我来解释说明。听着!菲尔,我们现在的处境相当棘手,所以最后只好来求助于你。情况是十分古怪,没有人能搞清楚状况。”
“你勾起我的好奇心了,”菲尔博士说道。“请继续。”
他环顾桌前的三位客人。虽然这几位各据一方的大不列颠子民,如今都聚集在这同一张桌子上,不过他们叙述或甚至思考此事件的方式,却大不相同。
约翰·卡鲁瑟,爱尔兰人,怀因街的分区侦查组巡官。他是新一代的警官:年纪未及三十五,拿到奖学金荣誉的大学毕业生,运动健将,个性温文有礼,想像力非常丰富但时而会脱离常轨。他很快就学到如何遏止自己的想像力,虽然这般自我抑制常教他难为情。他身上惟一不像爱尔兰人的特点,是拥有能识破别人心眼的能力,而这种能力有时却会让人感到不舒服。除此之外,你看到的是一张瘦长、黝黑、幽默的脸庞,嘴角叼着一只烟斗,讥讽的眼眸上方有阴郁的双眉皱在一块。
赫伯·阿姆斯特朗爵士,秃头佬,过度肥胖的体型,是深不可测的英格兰人。他的坐姿像是那位公牛医生Dr.Bull,而且人如其名地表现出忠贞不贰、多愁善感、愤世嫉俗、亲切爽朗、饶舌多嘴、暴躁易怒,以及顽固倔强等人格特质。他厌恶自己那副德行,却对本身偏颇的价值观自豪不已。他的脾气一触即发,但对人完全无害,透过警界神秘的管道,这种脾气让他在背地里赢得唐老鸭这个抱歉的绰号。但最关键的是,他永远都会扮演一个好朋友的角色,在“阿拉伯之夜谋杀案”中,至少有某个人可以为此作证。
第三位是来自推卫德河译注:Tweed,从苏格兰南部流经英格兰境内而注入北海以北的总探长大卫·海德雷。他是菲尔博士最要好的朋友,而博士也知道他是个平庸之辈;不过呢,你永远不会知道在什么地方会需要他的帮忙,菲尔博士时常有此感受。在外表上,他小心谨慎、冷静沉着、行事合乎逻辑,但其实他时而笨拙、时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