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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才发现,她尚未返回。艾伦已经来过又走了。整栋小屋整理得干干净净,艾伦还留了张字条告诉他早餐在炉子里。
他在厨房里凑合吃着已经变硬的烤蛋和培根,细嚼慢咽。期间,他站起身来,走进前厅。克罗斯的手稿还放在电话桌上,就像他离开时那样,一半撒在文件夹和公文包外面。他抽出来看了看标题。《古往今来毒杀案犯罪动机初探——高登·克罗斯于纽约里弗戴尔①芬丁厅》。他小心展开书页,坐在桌边拿起话筒。
“接线员,接线员吗?请问,能否告诉我,本机昨晚有没有主叫过长途电话?”
显然,对方告诉他有。
“打到哪里的?”
“里弗戴尔的三六一号。”对方轻快地答道。
史蒂文斯放下听筒,走回客厅,从书架上拿起一本《陪审团的绅士》。书的腰封封底印着克罗斯的照片,照片中的人瘦削、阴沉而又睿智的面庞上双眼深邃,黑发略有些灰白。史蒂文斯记起在关于克罗斯的争议中,有个资深法官说,克罗斯书中关于尼尔·克利姆的庭审部分,肯定是当时在场的人记录的。这话一时被引为笑谈,因为克罗斯才四十来岁。他把书放回去,和其他书对齐,然后走上楼。在卧室里,他打开玛丽的衣橱,仔细看挂着的每一件衣服。因为她大部分服装都留在纽约的公寓里,所以也没几件好看。
上楼,下楼,时间不断流逝。浴室里滴滴答答的水声、楼梯上吱吱嘎嘎的脚步声。在静悄悄的空房子里,这些声音格外刺耳。他试着看看书,过一会儿又拧开收音机。他琢磨着要不要喝上一杯,不过一想到目前的状态,觉得还是不喝为好。终于,在四点钟时他发现自己烟抽完了,不得不到路那头的杂货店去买,这让他松了口气。他一直神经紧张,唯恐听到布伦南走近的脚步声。一切都太安静了,德斯帕德庄园附近多半恶魔聚集。
离开小屋时,几滴雨打在他脸上。他穿过国王大道,沿小路向火车站走去。高大的树木随风摆动,周围一切都灰扑扑的。他就快走到杂货店了,都能看见红红绿绿的玻璃桶后面闪耀的灯光。就在这时他听到了昨晚听见过的声音,有人在叫他的名字。两扇窗户之间的门开了,上面贴着了J.阿特金斯,殡葬管理人字样。门口站着个人对他挥手。
他穿过小街。向他挥手的是个神情欢快、生意人模样的中年人,稍微有点发福了,穿着一身质地良好的正装。他一头黑发已经稀薄了,从中间分开,梳得整整齐齐就像鱼骨一般。他面容真诚可爱,姿态宜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