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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钻进他的眼眸。额心那一寸殷红的伤口流下蜿蜒的血,鲜红,刺目。
戚隐怔怔蹲在他身边,泪水扑簌簌滴落脸颊,心脏像被谁撕开了,血淋淋地疼。这分明是他给戚灵枢的乾坤袋,怎么会在扶岚的手里?然而一切都连上了线,他记起来了,初见这具被遗忘在世间角落的骨骸,它的乾坤囊中就卧着银白色的断发。
白鹿说得没错,这一切早就已经发生,只是他不知道。
妖魔以气息辨人,一个人的容貌可以改易,声音会年纪增长而醇厚,只有气息,它源自血脉,生发于骨肉,很难改变。即便戚隐换了心脏,变成非人非妖非魔的怪物,可只要他保存着这具肉身,他的气息就依然保留着从前的痕迹。原来扶岚脑髓灵宫上的刻痕不是谁对他的折磨,是他自己将戚隐的气息刻入魂魄。
所以扶岚孤僻迟钝,却与他有着天然的亲近。所以扶岚不饮不食,却独独喜爱他鲜血的味道。所以在巴山月镜,那个废弃的小木屋,扶岚对他说:“好像很久很久以前,我就是哥哥,你就是弟弟了。”
扶岚爱他,不是因为神祇“保护戚隐”的低语,而是因为这刻在神魂中的符咒,他自己施加给自己、不可解、无可逆的咒术。
吴塘细雨,寂寥长巷。
他们不是初识相遇,而是久别重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