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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火楼台, 总也有存在过的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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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狩元年, 匈奴归降的战绩传来之后,故李将军李广以恭祝的名义, 往长安城中献了一批马。
这是那本书中记载的,无关紧要的小事中的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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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今天没有故事听,但是他们跑马的样子真好看啊。”系统说。
他开了上帝视角,注视着上林苑中正在发生的事情。
李广送了新养出来的战马过来,霍去病奉刘彻的旨意,往上林苑去检阅这批新马。
他正是以骑射而建功,做这种事是恰如其分,但系统其实还是第一次见他这样子。
该怎么形容呢,其实之前就知道他耀眼,就算刻意做出沉默内敛的姿态,也叫人没办法忽视他的光芒。
但从前见他都是在夜里,要么就是在阴沉的宫室里,衣锦夜行,毕竟黯然。
如今见他在阳光下跑马,风从草叶上穿行而过,鼓动起他的衣角和长发。
他麾下那些年轻的军官都跟在他身后,他们大声谈笑,神采飞扬,马蹄在草地上践踏出一道倒伏的痕迹,像飞掠过上林苑的另一场风。
有人在身后叫他,“君侯!”
他不回头,只是高举起一只手。
光影晃动,他的手指猛然收拢,抓住了从身后掷来的长刀。
这时候已经有人提着刀向他冲了过来,携奔马之势,刀劈下来的时候简直有武神那样不可阻挡的威势。
这时候理应要闪避。
骑兵之间的战争,拼的是人力,更是马力。
人的体重不过百斤,但一匹马,矮小的驮马往往也有四五百斤重,战马当然更重,极少数甚至可达千斤。
之所以骑兵对步兵时往往摧枯拉朽,就是因为奔马冲锋时携带的那股力量根本是人没办法抵挡的,那是真正的千钧之力。
但霍去病不退也不避,刀光落下来时他也举刀。
起手就是风雷之势。
留给他蓄力的时间不长,但他速度实在是快,挥剑的姿态让人想起雷闪和火光那种东西,从天上行到人间。
一声刺耳的金属撞击声之后,他连带手中的刀一起被压得后仰。
刀光几乎一直逼到他眼睫上,系统清楚地看见他的虎口被震裂,血一直流到指尖滴下来。
但他扛住了那把刀,而这时候他甚至还没时间拔刀出鞘。
那把逼到他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