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血,或是以功绩证明 (第3/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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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战,也可能并肩死亡的男子们分享着很烈的麦酒。他那时看战争的角度跟现在很不同,他认为那是对一个战士的光荣试炼。“天真的野蛮。”他喃喃自语说,在他回忆起自己当年的无知同时,他倾听这话中的矛盾。但是他的想法已经有了很大的转变。布鲁诺跟崔斯特成为他的朋友,并已教导了他外面世界的错综复杂,他们已经让先前沃夫加仅仅视为敌人的那些居民在他心中成为有血有肉的个人了。这迫使他去面对自己行动的残酷后果。
想到这些部落将要再度发动对十镇的袭击,沃夫加的喉头涌起了一阵苦水。更使人厌恶的是,他们骄傲的民族将要跟地精与巨人并肩作战。
他走向营地外围的时候,发现在整个营区中都没有蜜酒之厅,没有饮宴厅。有一排小帐棚各插着不同部族君王的旗帜,位在营地的中央,外面围着一般士兵的营火。沃夫加细察了这些旗子,知道几乎冻原上所有的部族都在这里,但是他们加起来的力量只有五年前联合部族的一半多一点而已。崔斯特认为蛮族们还没从布林·山德坡上的杀戮中恢复过来,这项观察很不幸是真的。
两个守卫迎向沃夫加。他并没有刻意要藏匿自己的形迹,现在他把艾吉斯之牙放在脚边,举起双手,显示他没什么恶意。
“你是谁,居然没人护卫,又没被邀请,就来到希夫斯塔的会议营帐前?”其中一个卫兵问。他打量着这个陌生人,为沃夫加的强壮和脚边威力强大的武器而印象深刻。“你一定不是乞丐,高贵的战士。但是我们不知道你是谁。”
“你们认识我的,红发乔恩之子瑞夫耶。”沃夫加回答,他认出了这个同部族的人。“我是贝奥尼加之子沃夫加,麋鹿部落的战士。我五年前在进军十镇的时候跟你们失散了。”他解释说,他很小心地选择用词,来避免提到他们被击败的事实。野蛮人是不会提起这些不愉快的记忆的。
瑞夫耶靠近这个年轻人细瞧。他当年是贝奥尼加的朋友,他还记得沃夫加这个男孩。他算了算经过的这些年,将他最后一次看到男孩时孩子的年纪跟眼前这个人外表上的年龄作了比较。他很快就满意于相似的成分比巧合的成分大。“欢迎回家,年轻的战士!”他温暖地说。“你过得不错嘛!”
“的确,”沃夫加回答说。“我看过许多伟大跟新奇的事物,也学了很多智慧。我有很多故事可说,但实际上我没有时间作无意义的交谈。我是来见希夫斯塔的。”
瑞夫耶点点头,马上带着沃夫加穿过了一排排的火坑。“希夫斯塔会很高兴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