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第5节 (第4/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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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走了,顺便把你的局长喊下来。”我走了,一边听见他在吩咐手下,“好家伙,呆会等他下来了,你去他办公室搜查一下。”
在老金对野夫这么说的同时,老J正在胖子家里干着昨天夜里他在胖子办公室里干过的事:把两盒阿牛哥专用的子弹藏在他家里的某个角落。接下来发生的事都在我意料中,在野夫审问胖子之际,其随从在胖子办公室找到了两粒老J留下的子弹。
两粒是不是少了些?为什么不放它一盒?这是我有意为之的。为什么?因为办公室放多了,家里再放就有点不合逻辑。不用说,当野夫拿着这两颗子弹放在胖子面前时,胖子一定会喊冤,一定会挖空心思地想,到底是什么人在栽他的赃。我是他秘书,首当其冲会成为怀疑对象。如果有一天他知道揭发他的人是老金,鉴于我和老金的友好关系,他可能会因此咬定就是我干的。可是他家里我没去过,这就是我为什么要在他家里放两盒的原因:别让他怀疑上我!
其实,两粒的性质和两盒是一样的,两粒照样可以把胖子钉死在耻辱柱上。我相信,有了办公室的两粒,野夫就会抓人,然后就会大动干戈,抄他家,查到底。在家里又发现两盒,哈哈,这时胖子你还能说什么呢?我可以洗得干干净净,他将越洗越黑。
果不其然,当野夫从随从手里接过两颗金灿灿的子弹时,眼睛都绿了,这子弹他太熟悉了,他曾多次反复地把玩过、端详过,有一粒一直放在案头,警示自己一定要抓到凶手。现在凶手,至少是帮凶就在眼前,野夫当即下令:
“把他带走!”
这一走,胖子要再回来就难于上青天,除非杨会长不知情、不配合,除非老J在胖子家中藏子弹时不慎被人拍下照片,甚至——还除非我在再度接受野夫盘问时出了大差错。可是这些“除非”都不会发生的,比如我知道二哥,他对野夫是这么说的:
“既然机关长关心这个事,我也不敢说假话。具体日子记不清了,应该是去年夏天,六七月份吧,我刚把生意从上海转到南京不久,卢局长经人介绍认识了我,认识的当天他就委托我给他找一支最先进的狙击步枪。机关长可能也知道,我平时也做一点军火生意,找枪的门路还是有的,很快我给他找了一支德国造的XB12-39狙击步枪,还有两盒子弹,共五十发。他大概是用这枪在打猎吧,后来他多次向我要过子弹,最近的一次,就在几天前……”
我觉得说得很好,时间上经得起推敲,内容上十分妥帖,逻辑上经得起挑剔。就是说,我二哥,杨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