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第2节 (第3/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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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少年头,空悲切。
靖康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
驾长车,踏破贺兰山缺。
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
待从头、收拾旧山河,朝天阙。
我没想到在这里碰到他,更没有想到,他的朗诵竟然那么打动人。会场本是闹哄哄的,他朗诵后顿时变得安静下来,不一会就静得鸦雀无声,以至仿佛可以听见他睫毛眨动、目光拉伸的声音。他嗓音磁性十足、感情充沛,配着自然得体的手势、步子,目光时而远放,时而收敛,声音时而高昂,时而低沉,错落有致,收放自如,真是十分具有感染力。
朗诵了原文后,他又把它译成白话文讲解了一遍。这下,他和台下观众都更进入角色了,激扬的文字与他的激情融会贯通,把大伙的情绪都调动起来,他诵一句,大家跟一句,现场顿时一派热火朝天。我被彻底感染了,也跟着大伙大声念,并且默默地流出了热泪。那泪水滚烫的,我感觉眼睛都被灼伤了。
人真是个怪物,以前我那么反感他,可就这么几分钟,他在我心里完全变了样。从那以后,我一直渴望在学校里遇到他,每次遇到都紧张得手心出汗,心里又在对他默默说:“嗨,停下来跟我说说话吧。”不知不觉中,我甚至养成了习惯:经常在心里跟他说话。尤其情绪低落时,他的身影就会在我的头脑里塞得满当当,我不便对人说的话都对他一个人说了。每到周末,要回家前,我总想他突然出现在我面前,陪我去车站。如果可以,我还想和他一起去旅行,或许是某个未开发的荒凉小岛,或许是某座闻名遐迩的文化古城。我想和他一起吃早餐、午餐、晚餐,在花前月下散步、吟诗、诵词。我不知道这是不是叫爱,反正我开始惦记他了,想念他了。之前,我从来没有这么惦记过一个人,他是第一个。可他好像知道我心里秘密似的,整整一个学期都没理我,见了面总是视而不见地走过,好像在报复我。直到放暑假前一天,我们在炎炎烈日下,在去食堂的路上迎面相遇,他手上拿着两个包子,没有任何预兆地叫住我,对我说:“冯点点同学,你暑假准备怎么过?”我都忘记说什么了,反正结果是他告诉我,他在暑假里会在哪里开一堂课,一周讲一次,希望我去听。
讲课的地方在法租界的一个佛堂里,时间是晚上,听课的人一半是社会上的人,一半是他的学生,其中有两人是我的同班同学。受父亲的影响,我对政治是小心的,没兴趣,平时尽量不去掺和,学校里搞的各种主义小组和游行活动我一律不参加、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