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利蓓加遇见了敌人 (第4/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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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常碰得上老虎。乔瑟夫做了收税官之后,写给父母的信上说,离他那里四十里地就是拉姆根奇,是州长常驻的地点,再过去三十里又有骑兵营。他在这有趣的地方一个人过了八年。军中的特派队一年去两回,把他征收的税款收齐了交到加尔各答去。除此之外,他终年看不见一个文明人。
算他运气好,正在那时害了肝病,必须回到欧洲去医治,才算有机会在本国享福。他在伦敦的时候不和父母住在一起,却拿出风流单身汉的款儿来,租了房子另过。他出国以前年纪还小,没有尝过时髦人的各种快乐,现在回家,便专心致志的寻欢作乐起来。他坐了马车在公园里兜风;到有名的酒菜馆吃饭(当时还没有东方俱乐部呢);随着时下的风气,常常上戏院;有的时候费了好大的劲儿,穿上窄窄的外衣,戴上硬边的帽子,去听歌剧。
他后来回到印度,一提起那一段寻欢作乐的日子,总是眉飞色舞,口气里好像他和白鲁美尔①两人是当时豪华公子队里的尖儿。这些话他一直到老说不厌。其实他虽然住在伦敦,却跟他在卜克雷·窝拉的时候一样寂寞。他差不多一个朋友都没有,如果他没有生肝病,没有医生来看他,没有他的蓝色丸药陪着他,准会活活闷死。他生性懒惰,脾气浮躁,又爱吃,又爱喝,一看见女人就吓得半死。勒塞尔广场家里人多热闹;他的父亲是个性情随和的老头儿,很爱开玩笑,说的话常常扫他的面子,害得他不敢多回老家。乔瑟夫因为自己身材长得太肥硕,心里着急,着实感到烦恼。他有时也会下个横劲,努力把身上多余的油脂去掉些儿,可是爱舒服图口腹的脾气很快的打消了矫正缺点的决心,不知不觉的恢复一日三食的习惯了。他打扮得并不漂亮,可是花在这上面的精神可了不得,一天得费好几个钟头收拾他那肥胖的身子呢。他的佣人在他衣服上大大的捞了一笔钱。他的梳妆台上摆满了各种香油香水;过时的美人儿用的化妆品也不能比他多。他指望给自己捏出个细腰来,把当年所有的紧身、腰带、肚箍全试用过了。恰像所有的胖子一样,他老把衣服做得太紧,而且爱挑颜色鲜艳的料子和最花哨的式样。他好不容易的把衣服穿好之后,下午一个人坐了马车逛公园,然后回家换一套衣服,又一个人到廊下咖啡馆吃饭。他像女孩子一般爱虚荣——也许就是因为他的虚荣心太重,所以才异乎寻常的怕羞,初出茅庐的利蓓加小姐如果能够驾驭这样一位先生,真算得上出人头地的聪明了。
①白鲁美尔(George Bryan Brummel,1778—1840),当时英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