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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初,闻言还兴致勃勃,但当新鲜感褪去之后,属于普通人的挣扎就开始浮现。
他觉得自己之前对这里的思想准备太少了。
他以为自己也算个宅男,但对这种日复一日的单调枯燥还是有些难以忍受。
夜深人静躺在床上时,闻言会想,原先工作再难找,也是在城市里,生活怎么都比现在舒服很多吧?自己是不是吃错药,为什么要一时冲动跑到这里来?要是还在城市,他现在应该熬夜打几局游戏,美美点上一顿烧烤,或者跟同学朋友出去撸串了,而不是躺在冷硬的床板上听蚊子唱歌,还经常能醒来看见不知名的大虫子爬到蚊帐上。
闻言原来还设想得挺好:小乡村安静,他可以一边支教一边学习,两年后回去考个研或公,还有政策有待加持,美滋滋。
来到这里之后,他发现自己太天真了,每天起得比鸡早,睡得比狗晚,虽说是来当语文老师,可随时随地都要当全科老师临时工的觉悟,别说抽空复习了,他闲下来连手机都不想看,只想对着天空发呆。
跟他同期过来的女生,熬不住跑了,宁可承担违约的后果,也不想继续呆在这里,所以闻言就是那个在她走后担起临时英语老师的倒霉鬼。
每次空闲下来,闻言就莫名焦虑。
他怕自己白白浪费两年光阴,如果没有时间复习,两年后想考什么也考不了。
试想一下,同龄人在踏入社会两年之后,已经积攒一定的经验和资历,而他相当于两年后才刚开始,不管干什么,都比别人落后两年的进度。
这是一个只能依靠自己的普通人的烦恼,踏出一步,又怕自己选错了,想缩回去,又瞻前顾后,对闻言来说,人生只有一次,没有试错的机会。
怎么选,都有可能选错,怎么选,都可能留下遗憾。
这是“梦里”那个沈魄永远无法体会到的苦恼,像他那种衔着金汤匙出生的天之骄子,当然可以肆意挥霍自己的人生,反正走错一万步,也有无数人在后边为他兜底。
可话又说回来,如果自己真成了沈魄,肯定不会像他那样不学无术,自己用沈魄的人生剧本,随随便便也能开出更好的人生吧。
那是闻言胡思乱想里的最后一个念头。
然后他就睡着了。
闻言发现自己的“梦”的确是有延续性的,他睁开眼睛时,又回到了三十年代文人墨客笔下的“东方小巴黎”。
这次他不是在舞厅抱着舞女,而是坐在桌边,面前放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