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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语,只汇聚成这短短四个字,猫爷跳下马背,紧紧抱住了他的河蚌。
因为海拔问题被自家亲爹挤了一个趔趄的白珒:“……”
城门口人山人海的,夫夫俩只能用力抱了一下,便立刻放开了彼此,心里都有些意犹未尽,恨不得从今往后时时刻刻黏在一起,到底还是顾忌到今天乃是大军凯旋的大日子,接下来需要做的事情还有很多,大宴群臣和有功的将领们,论功行赏,安置新军,乃至于众人期盼已久的立国……
可怜的猫爷,憋了三年,憋得脸都青了,好容易和自己的河蚌团聚了,立刻就被激动的官员们簇拥着进城去了。
白珒:“……”呵呵!还是离家出走,去海上找商叔叔吧,感觉商叔叔更像是亲爹的样子呢。
这些年王鲲风四处征战,商秋芦明面上却依然作为白家掌管海上买卖的大管事,常年带着人在这片大陆上东奔西跑,一边做买卖,一边顺手给王鲲风搜集各处的情报,拿两份工资拿得非常心安理得,甚至于还发挥了他擅长谋算人心的特长,替王鲲风招揽了不少散落在各处的势力,也顺带着给自己积攒了一笔不小的身家。
商秋芦在这里没有别的亲人,唯一觉得亲近的就只有白春笙了,只可惜那只猫醋劲儿大,他不敢经常去寻白春笙,退而求其次,就只能时不时的去看看白珒了,白珒化形之后,虽然还是个小正太的模样,但五官长得却和他亲爹白春笙十分相似,商秋芦看着他,想到再过十几年这孩子长大之后,说不定就和曾经在鱼街时候的白春笙一模一样了,一颗心都软成了一滩水,恨不得把能得到的最好的东西都塞给他。
小孩子对于人的真情假意直觉是非常敏锐的,白珒很快就把商秋芦纳入了自己的亲人范围,甚至因为经常见面的缘故,比对他自己的亲爹王鲲风还要亲近。
其实他是记得王鲲风的,因为白春笙在卧室里藏了许多王鲲风的画像,没事就拿出来指着画像跟他说那是他的父亲,生怕他因为长时间没见王鲲风把他给忘了。
可是,知道归知道,到底不如时常见面,对他关心呵护如亲子的商秋芦亲近。
王鲲风直到走出去一段距离,才后知后觉地发现刚才竟然忘了好好看看他儿子,实在是见到他家河蚌太激动了,把儿子给忘了!这会儿回头一看,儿子已经不知道什么时候走到了商秋芦身边,商秋芦蹲下来抱起他,十分熟练地从袖中摸出一方帕子,替白珒擦了擦额头的汗珠,白珒也有样学样,从袖中摸出帕子给他擦了擦额头,亲昵的简直就像亲生父子